佛經中的因果報應遵循因果法則,大致包含五大法則:
第壹,善惡因緣會產生類似的結果。
也就是說,正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可能亂,不可能有因果。
不管人們信不信,因果報應的鐵律是宇宙和生命現象的基本規律。眾生所造的業,必然遵循這個不變的規律。相似的業會產生相似的業,善業會產生善業,惡業會產生惡業,混合業(黑白業)會產生善惡混合業。如果有任何業力缺失,就不會有業力缺失...沒有錯誤和荒謬,也沒有不適。
善惡的因果主要是根據眾生之間的關系來確立的。用自己的得失去回報別人,這是壹種天性。這種性質類似於“作用與反作用”的物理規律。因果報應有不可思議的力量,叫因果報應,是佛經中提到的世界四大不可思議力量(佛力、神力、龍力、因緣)之壹。四種玄機中,神力和龍力沒有因緣大,佛教說“神力敵不過因緣。”在因果報應面前,再多的神通也不會失效。《南方米蘭托王記》載:米蘭托王問,神通與因緣,孰大孰小。龍軍·羅漢回答說:“在這種不可思議中,因果報應的成熟是非常激烈和強烈的。”就是佛力,現在還不能隨意死。只要身處眾生生死界,造了善惡業障,就無法擺脫自己造的業障的束縛,對善惡業障的追求無處可逃。
有個故事:有四個神仙,各有各的神通,親眼看到自己會受到懲罰而死去。他們盡了最大的努力,上了天地,上了雪山,下了海底,但還是擺脫不了業障(見《加壹阿迦瑪》二、三年級)。善惡因緣會產生類似的結果,這也意味著壹個人做了善惡,他的善惡就會產生各自的結果,不可能互相抵消。行善是不可能消除惡業的惡果的,再大的惡業也不可能消除善業的善果。佛陀說沒有因果報應經,佛陀說:
“夫人,如果妳培養幸福,妳就不會對它感到內疚,也不會與它和解。要方便才能擺脫。”
都說善惡各有結果,不可混為壹談。我們要消除惡業,就要用能消除惡業的方法(學智等。).
第二,自己造成的,不是因為他
既然眾生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那麽就有壹個“俗我”創造了業力,他們業力的結果是由因果決定的,只能由業力主體的不斷變化來承擔。而眾生現在承受的業力,壹定是前世的業力感。就像吃飯睡覺壹樣,是別人代替不了的。即使是最親的人,如父母子女,也不能承受彼此的因緣。他們只能自己做,不必抱怨。《泥犁經》有壹句佛言:“父不做好,子不苦,子不做好,父不苦,善有福報,惡有惡報。”
《無量壽經》中的佛告誡世人:“天地之間,五道分明,善惡有報,禍福有繼,無輩。”
第三,業障有很多種,業障有五種。
眾生造的業,必然有報。佛經從是果因的角度,做了各種分類,如二因、三因、六因、十因等。
兩個原因:情欲越來越盛,如渴鹽水,越喝越渴。這樣的因緣被稱為“習慣性因緣”或“類似因緣”。善惡的因緣可以產生後世的結果,這樣的因緣稱為“因緣”或“生疏因緣”(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成熟)。
三個原因:出生原因(不熟悉原因)、習慣原因、依賴原因(知識基礎等等)。
六大理由:見“全部放棄”。能幫助或不阻礙業力誕生的因緣,稱為“能因”;相互依存的原因稱為“每壹個原因”;生來結果相似的原因稱為“相似原因”;同時,對應的原因稱為“對應原因”;無明、身覺、邪見、見見、懷疑等能引起各種煩惱、困惑的因,稱為“無時因”;漏善惡而不記的因緣,在來世可以五種方式成熟,叫做“異因”。
十大理由:參見瑜伽老師的《地論》第五卷。因果律、觀察、牽引、出生、接受、開始、分化、同事、矛盾和不矛盾。值得註意的是,原因有三種:發起、違反和不違反。因緣,即三界有漏的善業,不僅能導致自界有漏無漏的善業,也能導致其他兩界有漏無漏的善果。如果很多善舉容易禪定,這是間接原因;所以很多佛教修行者把行善作為修行的輔助,這是很有道理的。另壹方面,有些人坐不住很久,這是因為沒有好的原因造成的。矛盾的原因和不矛盾的原因解釋:業障何時生,若有障礙,暫不生。
各種種子的誕生有五種業力:
1,當前法果(或書生果)。指在現世可以獲得的實際結果,如世俗的學習、經濟活動等,結果的利益可以在現世獲得。《瑜伽師地論》卷九說,兩種極重善業,五種極重惡業,都要得到現世法的報應:極重善業,是指佛教高僧真誠端正,在佛法的指引下,做了大善事,從而在今世得到長壽、幸福等結果;五種極重惡行是指五種無罪罪——殺父、殺母、殺阿羅漢、流佛身血、破並僧人(包括搶僧寺院、謗毀大乘佛教)等等,可以得到世俗惡報。
2、等流量水果。是同壹種因果,就像同壹條河壹條接著壹條流。比如殺生的喜歡殺生,修行的喜歡清凈,布施的善良。
3.不同的成熟水果。因果報應在來世成熟,使人六流。佛經上說,人壹天壹夜有八萬四千個念頭,每壹個念頭都可能結出壹生甚至多個果。人的壹生成就了無數的事業。他們死後怎麽會有異果之苦?在《阿比達摩雜記》中。選擇真理”,我回答道:
“重者必先熟,或亡於前,或先學者,或初入門者,不熟者必先熟。”
它指的是四種產業,即極重產業、臨死前的產業(瀕死產業、垂死產業)、長期使用的產業(習慣性產業)和過去積累但未能結出果實、死後先成熟的產業(積累型產業、儲備型產業),它們決定了死後第壹個不同的成熟果實,即死後的歸宿。在這四種種子中,最重要的壹種和垂死的壹種,壹直是決定死後去向的關鍵。《因緣經》雲:“因緣如秤,重者先領。”佛書上有雲:“最後壹刻才能贏得長久。”
4、增加水果。指主體所在行業在其生存環境中的作用。佛教認為,壹切眾生的生活環境,包括地域、時代、氣候、物產、人緣等條件,都是因緣的壹部分,對應主體的“正報”,稱為“據報”。如果妳行善,妳會感受到壹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出生在壹個繁榮文明的國家;作惡會導致惡劣的生活環境。佛陀在《增壹阿迦瑪》第四十三卷說十惡,導致十種“外物腐朽”。佛說《因緣差經》:
“若有眾生十惡不赦地實踐舊習,必覺外物不足。”
5.給他加水果。是指壹個活著的人的事跡對他的親人,對他周圍的人,甚至對社會的影響。正所謂“壹人得道,雞犬升天。”壹人犯罪,全家丟臉。壹切存在物,尤其是人類,都是社會人,生活在人、社會、自然乃至動物界的本源關系中,相互關聯。根據五果中果的增加和與他同果的增加,壹個人的業障的果可以擴散到他的生活環境(社會和自然),而所有人(* * *)所造的業障都可以感受到。據此,壹個民族、壹個國家、壹個地區的富裕、落後、文明、社會秩序、社會心理氛圍、生活環境,都是這個社會群體因緣結出的果實,是社會群體“自作自受”。
四、果以公為主,報以三。
雖然因緣必然有果,但“因”只是最重要的因果條件之壹,還是要把所有的必要條件都具備了,才能有果。中倫認為,壹個現象有四個條件:因(原因)、邊(外部環境)、增邊(其他起關鍵作用的條件)和等邊(因果連續不停頓)。
倫理和社會的因緣取決於行業主體和行業客體之間的因緣。有條件不具備,就不會有結果。就像植物的種子,不壹定馬上發芽。只有在有溫度、濕度、土壤、光照等適宜條件的壹定時間內,它才會發芽、生長、開花、結果。
眾生所創造的事跡的結果,不壹定在當下或今生就能看到,可能需要很長時間甚至非常長的時間才能成熟。因果報應要從整個生死輪回的漫長過程中去觀察,而不僅僅是眼前和今生。
佛經上說,因果報應按成熟時間分為三種報應形式:
第壹,現在的報紙(現在的報紙),結果會在現在和今生成熟,在生活中大量存在。比如妳學習工作,在當下就見成效(實際成效);信佛很快就會身心俱益;觸犯法律的罪行,以前都是被法律制裁,被大家唾棄的。中國《智慧經》(卷五十三)中的佛言說,造惡之人,死時必遭國法責罵、鄙夷、拋棄、懲罰,怕墮入邪道,而行善之人,必受尊敬,無所畏懼,高高興興安詳而死。
二是生業障,這輩子造業障,下輩子有報應,這輩子業障的起因自然要追溯到前世。佛經上說:“欲知前世因緣,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今生作者是。”這主要是指熟因不同,熟果不同。生疏果是指出生時所確立的、自己無法選擇的條件,如出生的年齡、地域、家庭,以及身體、外貌、智力、性格等自然稟賦。
《瑜伽師地論》有七個字:“也許各種產業都有,只以住宿(蘇軾創造的產業)為理由,就像有了個體戶增加實力,導致各種罪惡,家境貧寒。”
只不過是前世的因緣決定了,生來品味差,家境差。
第三種是後報,指的是這輩子或者過去創造的壹些行業是沒有因緣的,要經過很多代,甚至是非常遙遠的未來,才會有全部因緣和成熟的結果。但是,不管過了多久才被舉報,即使被搶了,只要已經種下了因果報應的種子,就會有後果,沒有理由不舉報。《大寶積經》裏有壹個嫂子。《走進胎兒藏協會》誰說:
“劫百劫,作品不死,業障會遇,後果自負。”
《法句經典》說:“妖見福報,其惡未熟,熟則苦之,爽也;向真見禍,其善未熟,熟則得福。”
《大乘經》卷九說,雖然不乏“作惡而不收”的現象,“若乳成酪”,但總有果實成熟的壹天,就像用灰燼蓋火,似無火,愚人只會招致火燒腳的災難。我們不能因為只看到社會上好人吃虧,壞人享福的現象,就輕易說善惡不報。好人吃虧,上輩子做壞事有報應;壞人享受快樂,他享受上輩子做好事的回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而是時機未到。”“善惡終有報,只為來得早,來得晚。”
佛教也分固定和不定兩種。創業就意味著結果已經決定,很難改變。《大乘經》三位壹體解釋道:
“若壹心行善惡,則深自信樂,若誓養三寶,則為名業。”
立業,指的是定心專註重心而創造的厚重的事業。做了之後,沒有後悔。善者如發願供養佛家、佛教徒,惡者如五職、殺人。創業有三種報應:壹種是必然有後果;兩者是固定的,接報時間成了定數;三報是固定的,不確定的,時機成熟了才會固定。除了固定職業,不做決定但事後悔過自新的都是不定職業,不壹定有回報。“妳博賽傑京。葉品”是不確定的,分為四類:
“其中壹個不確定,另壹個不確定,第三個不確定,第四個不確定。”
當然,不確定性行業的不確定性只是意味著行業的弱小,也可能因為其他強大的阻礙而難以開花結果。如果植物的種子沒有很好的成熟或者可能被破壞,它們可能不會發芽生長,這並不意味著這個行業沒有回報。
五、業由心生,轉開就好。
這是因果律第五定律,說的是如果按照佛教的說法,以破除因緣本質的智慧來看,已經造成的因緣是可以改變的,因緣是可以擺脫的,這才是佛教因果律的真諦。如果妳只看到前四種必然會有結果的法則,而看不到它們,妳就失去了佛法的本質。《華嚴經》所載佛言甚至說:
“我說的很明智,正確的世界觀,生死原則,因果報應的因緣都可以發揮。人若為人,必謗如來,如來也!”
《大菩薩經》中三位壹體佛的話說,認為各行各業都會有報應的人,“要知道人家不是我的徒弟,是魔家人!”為什麽?因為如果壹切因緣都要報,“就不可能有梵語的修行和涅槃的解脫。”
宗喀巴大師的《密練二師頌》中說:“因果既定,眾生不成佛。”如果業力因果被確定為不可逆,那麽壹切眾生從壹開始就有無盡的業力,只能有業力和無盡的生死。擺脫業力的束縛是不可能的。善行最多是人與自然相生,耗盡了就會回落。有沒有可能穿越生死之流,到達涅槃的彼岸?更何況,惡有惡報並不是佛教壹家獨大,而是婆羅門教所倡導的壹種世俗論,並不是佛教獨有的,是離世論的核心。以此為最高真理,當然是貶低佛教,會被斥為褻瀆佛教。所以很多佛經都宣揚業障是可以轉移的,而不是決定的。大乘經第三卷佛陀的話:
“不是所有行業都壹定會有結果,雖然不確定,但也不是不可能。”
“當妳知道妳的作業有壹個確定的結果時,妳可以得到壹個不確定的結果,或者妳業務重可以做點輕的,或者妳業務輕可以做點輕的。”
智者,以其智慧,可以使地獄中極重的產業在這個世界上輕受痛苦,愚者,可以使世俗的輕工業在地獄中重受痛苦。而且:“壹切眾生皆有許多不確定的事業,而他們決定有幾個事業,所以他們有義而修持道,而決定專註事業,可以使他們輕受,不確定的事業不會有回報。”
龍樹菩薩《毗婆沙十住論》說:大智慧大福報者,雖行惡,卻能“免入地獄,顯輕”。比如佛經裏有個叫楊的名人,把摩羅外道挖出來,殺了很多人。他們中的壹些人試圖謀殺他們的親生母親和佛陀,他們罪大惡極,墜入地獄。然而,聽到佛陀的說法後,他們獲得了大智慧,懺悔和實踐,並出現證明羅漢果。
宗喀巴大師的《菩提道學最廣論》第三卷說:佛經戒律說“若有百劫,工作不死”,意思是說,對於缺乏佛法智慧,不知道辭業之道的人,如果有大智慧,就會得到辭業之道。"他們固然要受果子,卻也是潔凈的."這是隨筆般若經說的。
改變甚至消除已經產生的惡業的唯壹方法是徹底了解業的真實性質的智慧,並且實踐佛教。在經典中,修行佛法的智慧可以改變和消除惡業,被比喻為“赤田藥”,是能治百病的靈丹妙藥,是據說壹拍就能消除各種毒物的“除毒鼓”。
為什麽因緣可以隨著智慧消失?首先,如果妳用智慧掌握了因果律,就可以利用“果需多因”的因果律,創造條件阻礙因緣的誕生,然後就可以轉移因緣了。現代高僧太虛大師在《實在論》中說:
“佛雖不能在因果律中超越和改變,但若知因果律,就能造善業,聚善業,生善果。因為不值得緣分,所以不會有結果,所以不壹定能有結果。或者遠離它,或者不創造壹個強大的事業,使這個事業的果實暫時不能誕生,或者根本不會誕生。”
如果壹個人上輩子死了,應該是死於車禍。如果他特別註意乘車的安全(遠不是幫助他的命運),按照佛法發展菩提心,努力護佑他的生命,讓他解脫(不要造強因),就可以延年益壽,甚至長壽。
其次,根據佛教的智慧,因緣和因果是沒有自性的,它們的本性是空的,是可以翻轉的,就像壹張白紙。如果業力有其不可改變的自我,那麽就沒有消失和轉向的理由。而且,業障是心造的,心就是物。在佛教徒眼中,它是世界上最神秘、最不可思議、最強大的人。業障雖大,不可思議,但不如心意不可思議。心,無形的,有創造萬物的奇妙能力,有許多不可思議的功能和智慧。《禪經》說,在火、水、風四大元素中,水比土強,火比水強,風比火強,比風輕而無形的心比風強。心雖大,心空,與自然契合的智慧心真實絕對,超越時空,不滅不滅,超越因緣生滅的因果界限,有融化萬物的巨大力量。《永嘉道格》雲:
“如果妳證明了事實,沒有人能做到,但妳會在瞬間摧毀鼻子行業。”
此外,已被證明在現實中的佛、菩薩,成就了超度眾生、消除眾生業障的大能。眾生可以在佛菩薩的“加持”下,通過拜、供養、誦經、念佛、懺悔等修行,來扭轉和消除惡行的業力。關於事業隨心而變的道理,清代吳楚禪師語錄中的論述頗為精辟:
“業由心造,業隨心轉。不能跳槽,就會被行業束縛;不跟隨自己的心,就可以束縛自己的心。過去有壹定的事情可以舉報,行業可以捆綁人心。理想主義沒有壹定的理由,可以從之前的情況來報,可以用心換工作。如果壹個人的正義事業可以束縛他的心,壹定時間報前面,但突然心胸開闊了,修真修行,心佛合壹,心道合壹,那麽心可以跳槽,前面會報,這是不確定的;如果妳願意跳槽,當前方形勢不明朗,大心臟突然撤退,執行上有損失,那麽這個行業就會被束縛,也就是前方形勢不明朗。”
在佛經中,不僅有轉、果報的原則,還有多種轉、果報的具體操作方法。《菩提道學概論》第三卷總結了大乘的四力清因果報應理論:
1,按能力破實力就是悔改。在很多佛經中說,人的內心懺悔自己的錯誤,並決心懺悔,具有消除罪惡的障礙,改造身心的強大力量。“加壹個阿迦瑪。《馬血田字品》載有佛言:
“人作了極惡的事,悔改的心變得微薄,悔恨從未懈怠。罪惡的根源總是被拔掉的。”
《廣金·明靜》卷二說:
“錢球的惡行極其嚴重。如果妳能在心裏懺悔,如果是重罪,妳就會被淘汰。”
《四十二章經》中的懺悔除罪,如果生病出汗,就會逐漸康復。
《經典大集》比喻懺悔、除罪,如“百年臟衣,壹日洗,可得清新凈。”
業障懺悔是佛教弟子修行不可或缺的壹部分,被列為修行者的日常課之壹。自白分為表白和自白。
懺悔是在僧侶或佛像或傷害過自己的人面前,真誠地懺悔自己的過錯和懺悔。“沒寫過的不敢做,做過的不敢隱瞞。”(《廣金·明靜》第二卷)。
大乘《觀世音菩薩修行經》說的是觀世音菩薩懺悔、懺悔的思想方法。據《經編》記載,漢代佛教界有許多懺悔儀式,如法華懺悔、金光明道懺悔、藥師懺悔、華嚴懺悔、托米道場儀式懺悔、梁皇保懺悔、慈悲水懺悔、大慈悲懺悔等。,供佛教弟子依法修行懺悔。密乘主要觀察密法總經理金剛乘菩薩的密體,念誦其“百字名”(咒語),懺悔,列為密乘修行者必修的“四加行”之壹。從懺悔到消除罪障有壹個嚴格的標誌,叫做“見罪凈相”根據《準提達拉尼經》,見罪凈相包括見或夢見佛、菩薩、光、聽佛、吐壞食物、吐或喝牛奶奶酪,或夢見日月、達奇諾、烈焰、水牛、黑種人、僧尼、牛奶樹、大象、牛王、山、獅子座、精致宮殿、翺翔。
理性告白,又稱“真告白”、“不告白”,是指按照佛教的道理,業障的觀念是從心開始的,是由心的妄想而生的。妄想依命而生,即生即死,無實自性。本來就是空的,像空中的風,沒有盡頭。《關普賢菩薩修行經》說:
“所有的業力都是從妄想中誕生的。若欲悔改,坐起念實相,壹切罪如霜露,明日可除。”
這種懺悔與絕對的真理——原初的空性是壹致的,所以消除惡行的力量大於懺悔。
2、目前的治理力度。即修習各種能治業障的佛教方法,如念大乘經,觀空無我,持具有消業功能的咒,畫虔誠懺悔的佛像,祭佛佛塔,尊佛,持佛菩薩名號等。
在很多大乘、大乘經典裏,都說這種修行可以消業除罪。比如《菩薩行經》說,晝夜六時拜十佛,誦大乘經,第壹義是深空佛法,“彈指壹揮間,救百萬僧劫生死。”
金剛經上說,念誦它可以把後世的重罪變成被今世人所不齒的輕報。《觀生無盡經》說,臨死之人喊出了“南方無阿彌陀佛”的名號,消滅了80億劫生死的重罪。觀佛形凈土,也滅罪。《大悲經》說供養觀世音菩薩,並以其名稱之,“無量福報,無量罪惡,壹人壹生終得阿彌陀佛之國”,壹夜念誦菩薩《大悲咒》七遍,“消除了津摩如劫身生死的重罪”,甚至觸摸虔誠念誦者吹來的風,“壹切惡行都受到嚴重阻撓和破壞,更有甚者。
這種說法在《壇經》中隨處可見,大部分佛菩薩真言都被說成有除罪除障的效果。這種滅罪法的神力,來自於佛祖菩薩對應真理的誓願和劫道修行所達到的功德,以及與眾生真誠的敬仰和懺悔的赤子之心的因緣和結合。
3.阻擋力。是指嚴格遵守以“防非惡”為宗旨的佛教戒律,言行謹慎,不作惡,追求善,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已經悔過自新。
4、按停止力度。是指皈依佛門三寶,發展普渡、普日的壹切眾生的“菩提心”,依靠三寶的巨大魔力和菩提心的堅強意誌,增加超常勝利的上緣,從而起到除罪阻障的作用。
雖然按照上述方法可以隨意改變和消除惡業的障礙,但能否改變和消除,必須有嚴格的條件。如前所述,事情壹定要做到“互見”,才能有效果;告白的原因是為了培養清晰的頭腦,看清本質,這與空性的真相是和諧的。《永嘉之歌》諺語說:
“業障沒了,就空了。如果不是,就應該償還。”
,點出自心的佛性,又見證空,其境界頗深,不易達到。如果不能“死”,就要受到因果律的限制,去償還蘇軾欠下的債務。可以淘汰和轉移的行業主要是指沒有決心去做,已經後悔的“不定行業”。“尤坡賽傑京。業產品》說:
“如果結果有時不確定,行業可能會改變,或者如果結果確定,行業可能會改變,現在會受到影響。”
我沒說重大業務可以豁免。佛經上說,以佛的大能,很難摧毀定業,但也不是絕對堅不可摧。只是很難排除轉移的原因。智者大師《法文華句》第十卷說:“如果他有很強的機器意識,他也可以改變他的職業。”我相信我有很深的機會和很棒的感覺,我可以改變我的職業生涯並阻止它。
至於佛教所定的各種懺悔滅罪法,雖能有效,但經典中仍強調惡業之後懺悔清凈,與註重免受惡業的保護大相徑庭。
《論修行者之地與菩薩之地》說,如果殺生、偷盜、淫狂的“根本戒”(性戒)被打破,雖然可以通過深刻的懺悔來消除罪惡,重新接受戒,但現在的障礙表現在菩薩的原生之地。
只有皈依佛門和佛教戒律前所造的重大惡業才能得到懺悔和凈化,皈依佛門和戒律後所造的重業幾乎無法懺悔。僧尼的戒律規定同性戀等重大惡行是不悔改的(僧侶不會接受他們的悔意,必須開除)。這就避免了“今天作惡,明天懺悔念經消業”等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附錄:野孤禪案例解析
中國禪宗下流傳著壹個很有名的“野孤禪”的公案(禪宗故事),講的是因果報應能否改變的教導。故事說:禪宗六祖慧能的弟子百丈淮海禪師,每天上課,經常看到壹個不知名的老人在聽他講故事,然後和和尚們壹起散去。有壹天,和尚散了以後,老人壹個人留了下來。百丈問:“誰站在那裏還不走?”老人回答道:“我曾在卡亞佛誕生時,作為壹位偉大的禪師住在這座山上。有學禪的人問,‘壹個偉大的修行者還會陷入因果論嗎?“我回答,‘沒有因果。’因為回答錯誤,遭遇噩耗,淪落為野狐。我已經出生500年了。現在請大和尚給我壹個正確答案。”百丈說,“隨便問問。老人問:“修行完備的人還會有麻煩嗎?””百丈答道:“不知道前因後果。」老人深以為然,說:「金也脫了野狐,住在山後,要求按照葬死和尚的儀式來燒。”百丈命令那威司(掌管修道會的和尚)敲鐘召集和尚,齋戒後,他帶領大家到後山埋葬死去的和尚。果然在後山發現了壹只死狐貍(見《古尊肅語錄》卷壹)。
壹個偉大的卡亞佛(釋迦牟尼之前出生的佛)禪師,因為回答了弟子的問題,修行了壹輩子,最後變成了壹只野狐,真是發人深省。禪師的錯誤回答恰恰是佛教中關於因緣的重要理論問題:能否超越因果律,按照佛教修行,不受因緣束縛?禪師的回答有什麽問題?如果他錯了,那永嘉玄覺弟子慧能禪師說的“無人能證其真,鼻業頃刻毀”豈不是更錯?
根據佛教的原理和因果律,從世俗的真理來看,是鐵的自然規律,只能從服從中解脫,不能隨意超越。相傳釋迦牟尼成佛後也被舉報“金槍馬”(被木屑打傷,施主忘了提供食物,屈尊吃馬料)。雖然他已經被證明是阿羅漢,但是他因為償還過去所欠下的生命而被殺。說明因果報應不是那麽好超越的。《優婆塞戒經》說,妳若依佛法修行,只有修行阿那罕果(第三果)和香氣羅漢果,才能轉到後世會關註的因緣,在今世會得到提前或從輕的回報,但不會得到事業上的回報。都說大修行人不落因果律,但普遍肯定因果律可以超越,忽略了轉消職業的條件,未能統壹正邪(視職業,必有因緣),陷入“取空自惡”的偏方觀點和判斷,會產生使人耽於閑散而不苦練,使士子智眼不清,造劣職業以揚邪見的負面啟蒙作用,故應陷入其中。不過,畢竟善根不淺。500年後,我要見百丈禪師,擺脫現在。百丈答“不知因果”,雖然與“不落因果”只有壹字之差,但“不知”二字很關鍵,因果定律是肯定不能超越的,只能如實知曉。“不知道”不同於壹般人的“未知”,是指我們能看清因果,就像禪師大竹慧海說的“現在過去是相連的,未來是相連的。據說摩訶兩眼緊盯著他,獅子尊稱他,並不是因為他不知道因果報應,而是因為他以超自然的力量和智慧看清楚了,主動找到了向家人訴苦已久的債主的門,非常滿意地接受了他去世的消息。
至於永嘉玄覺禪師《正道之歌》中的“阿拜業障頃刻滅”、“業障盡則空”之說,是從真意的角度來看,證會(空性)的實相,具有消滅阿拜地獄的巨大力量,完全符合佛教教義。按大小乘修道令,修行者觀實。當他到達見道前“四加行位”的第二個“隱忍位”時,他已經轉了,消除了重工業,不再陷入惡道。那麽,當他進入道位時,就永遠斷了邪道的因緣,再也不會墮入地獄等邪道。禪宗的“確證相”和“樂”壹般指的是道,當然也就省去了阿碧地獄的重商。如果沒能達到“樂”,對不起,妳還是要按照因果關系的安排來還債。(乘八忍八智十六心見道,因為十六心是新生的智慧能見真的地方。大乘菩薩,初出家終,終於四善根加行,忽斷知二障之煩惱,名曰見道)
所以“野狐禪”這個案子被禪宗重視,用來懲罰那些沒有得到真相,無視業障的假開悟者。後來被引申,成為沒有真正得道的“狂禪”的貶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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