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是我家小夥子吃飯的時候提出來的。
在此之前,我們似乎從來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所以我們都很震驚,也覺得有些意外。同時,我們為孩子能提出這個問題感到欣慰。畢竟雖然是壹個壹米八的大男人,但我小夥子還是像個孩子壹樣天真無邪。
為什麽?是職業需要嗎?但無論什麽職業,都有公司,有單位,有獎勵。和企業有什麽區別?為什麽企業雇傭童工違法,娛樂圈卻打破頭擠進來,不違法?
為了回答問題,我做了壹個搜索,大意是:“因為藝人需要從小培養,要歷盡艱辛才能成才,所以未成年人進娛樂圈不是童工。”
然而,進入娛樂圈的孩子真的是為了藝術嗎?
看看圈子,真的有很多“童工”去山洞。除了那些演電視劇電影的,很多選秀節目裏的孩子越來越低齡化。壹旦他們有了壹點出息,就被家人領著去做各種商演和賺錢。
曾經有人說過壹個“笑話”,問孩子們,妳們長大了要做什麽?
“做網絡名人!”
哈哈,同時玩得開心是多麽的悲哀。在娛樂至上的今天,我們的孩子從小接觸到了什麽?
當我們的孩子在Tik Tok去世的時候,當他們給他們的母親洗澡拍照的時候,當他們為了利益不讀書而四處走動的時候,他們的三觀是什麽時候變成這樣的?
好吧,好像有點跑題了。停下停下。
既然圈子裏允許“童工”,就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監管,該學習的還是要學習。幼兒園或小學的孩子壹旦被挖出來,馬上被包裝成賺錢機器,各種表演層出不窮。真的對孩子好嗎?恕我不能茍同。
每個孩子都有享受國家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每個家庭都有遵守的義務。不能因為寶寶有點天賦就放棄學業去賺錢。
轟動壹時的“小馬雲”還不足以給我們敲響警鐘嗎?
在娛樂至上的時代,還是希望大家能重視孩子的學業,而不是所謂的“藝術”特長和短期興趣。
20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