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編輯器
在中國,女性的職業是為他人祈禱、占蔔等。隨著現代科學對自然和醫學的研究,巫醫所聲稱的能力受到嚴重懷疑,女巫被視為冒充鬼魂的封建迷信從業者。
其他含義和用法
北投是臺灣省的地名之壹,以其溫泉勝地而聞名。在平普語裏是女巫的意思。老巫婆是壹個諷刺性的術語,用來嘲笑未婚的老年婦女或喪偶的老年婦女,這意味著嚴重的歧視。
女巫分類編輯器
女巫是指可以與神和鬼交流、使用巫毒術和占星術的女性,以及聲稱被鬼神附身並以此為生的女性。
女巫
在原始社會的村莊裏,借助自然的神力或神靈擁有的力量,為人們祈福驅邪治病的專業人員通常是年長的女性,類似於日本的女巫。用西方占星術或神秘主義預測好運或黴運、祈求好運和施法的女人。女巫,古代也叫濕婆。在中國,女性的職業是為他人祈禱、占蔔等。隨著現代科學對自然和醫學的研究,巫醫所聲稱的能力受到質疑,女巫被視為假裝被鬼神附身的封建迷信從業者。廣義上講,它指的是使用魔法、念咒和巫術的女性。在西方童話中比較常見,大多以鷹鉤鼻老婦的形象出現。她穿著黑色鬥篷,看起來極其醜陋。她喜歡自言自語。她在壹個大鍋裏煮蜥蜴、蝙蝠、蜘蛛、毒蛇和其他食材,做成濃湯。壹般認為這種印象在獵巫的歷史上已經定型了。中國東北薩滿教中負責跳神的女祭司。巫醫在中國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中,有壹些具有治療疾病能力的巫醫,如壯族的金雅,俗稱“禁女”。女巫。
6巫術史編輯
在古代,由於對自然力量的無知和崇拜,形成了壹種對靈魂和神靈進行各種儀式的文化。
常見的方法有
占蔔、咒語和毒藥在中國文化的五行和八卦理論中,男人屬於陽,女人屬於陰,只有消極的人才能與靈魂交流,所以女巫和靈媒都是女性(消極的)。宋玉《高唐頌》:“昔先王試遊高唐,晝寢,夢見壹女曰:妻為高唐客,聞汝遊高唐,特薦枕墊。王銀興。臨走時我說:“妾在巫山日光下,高丘阻隔,暮朝雲,暮朝雨,暮朝陽,陽臺之下。王國維在《宋元史》中談及楚國的巫女:“至於沐浴蘭木芳,衣冠楚楚,放松安歌,歌舞升平。”乘風載雲,新知之言生,放蕩之意。如果是的話,那是靈魂的職責,或者是像神壹樣,或者是跳舞很有趣..."
7女巫審判編輯器
中世紀以前,在日耳曼傳統文化領域,女性壹直受到尊重,尤其是那些從事制藥、醫療實踐和識字的女性。隨著中世紀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區的發展,教會認為,根據基督教的教義,女性應該絕對從屬於男性。該教會貶低和醜化婦女,編造女巫形象,迫害婦女,甚至將所謂的“女巫”活活燒死。
1484年,亨利希和耶科布兩位牧師寫了《女巫的錘子》,書中詳細列舉了許多識別女巫的方法,並展開了壹場聲勢浩大的“歐洲女巫審判”。
中世紀的女巫審判有著非常黑暗的壹面,大多數被處死的“女巫”都是無辜的女性。壹位牧師在審問了數百名女巫後得出了這個結論。公元1631年,他寫道:“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當然證明她與魔鬼有交往;如果她是虔誠和端莊的,那麽她顯然是假裝的,為了用她的虔誠來轉移人們對她的魔鬼協會和晚上參加女巫會議的懷疑。如果她在審訊中顯得害怕,那麽她顯然是有罪的,她的良心出賣了她。如果她相信自己是無辜的並保持冷靜,那麽她無疑是有罪的:女巫習慣於無恥地撒謊。如果她對指控提出抗辯,這證明她有罪;如果她因為對她可怕的誣告而感到害怕、絕望、沮喪和沈默,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如果壹個不幸的女人正在痛苦地翻白眼,這意味著她正在用眼睛尋找她的魔鬼;如果她的眼睛呆滯不動,這意味著她看到了自己的魔鬼,正在看著他。如果她發現自己有力量承受折磨,那就意味著魔鬼支撐了她,所以她必須受到更嚴厲的折磨;如果她受不了,在懲罰下死去,這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表明她不會坦白和泄露秘密。”換句話說,無論被審判的人做了什麽或做出什麽反應,他都會被判定為女巫並被處決。
以獵殺女巫的名義,在三個世紀內約有10萬人被處決,其中大多數是婦女,尤其是在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
8處罰編輯
在中世紀,有專門的“獵巫人”。顧名思義,他們通過尋找女巫並將其交給法庭以獲得獎勵來謀生。這些糟糕的刑法是如何運作的。
強迫絕食
大約在公元670年,坎特伯雷大主教懲罰女巫讓她挨餓。他會對女巫說:“妳七年只能吃面包和喝水。”
驅逐出境
公元860年左右,國王埃塞爾·裏德決定驅逐該國所有的女巫——女巫讓他如此憤怒。但不到壹百年後,埃塞俄比亞國王決定殺死所有的女巫。看來這個人真的受不了女巫...
絞刑
1563年,壹項新法律規定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女巫必須死亡。英格蘭的女巫被絞死,蘇格蘭的女巫被燒死。
例如,在1566年,艾格尼絲·沃特豪斯犯有背叛罪,在切姆斯特福德被絞死。他的罪行呢?法官說:“因為妳殺了壹個用妳那只名叫撒旦的貓惹惱妳的人。所以妳有罪。撒旦還毀壞了當地的牲畜,弄臟了鄰居的黃油,殺死了鄰居的鵝,並殺死了妳的丈夫。我宣布妳將被壹根繩子吊死。”
淹沒
公元990年左右,挪威國王奧拉夫·特裏格瓦森下令將巫師捆綁起來,扔到壹個只有石頭的小島上。他們在漲潮時淹死了。
頸和手枷
約翰·伯肯是倫敦的算命先生。他在1390被逮捕。他的罪行是給別人算命。伯金被銬了壹個小時,然後在監獄裏呆了兩個星期,然後是舊的法律——驅逐出境。
戴高帽
1467年,南約克郡的威廉姆·伯格因從水晶球中尋找答案而被捕。他說水晶球可以告訴他小偷的名字。因此,伯傑被迫戴了壹頂高帽子,上面寫著他是壹個算命先生。
被斬首
在1540中,人們互相詢問:“胖胖的國王亨利八世還能活多久?”
亨格福特勛爵試圖用巫術預測。他被抓住了,對他的懲罰是斬首。他不是因為是貴族而被絞死的。
被石頭砸死
聖經是第壹個提到懲罰女巫的。在《利未記》第20章27節中寫道:“男巫和女巫都該死。人們必須用石頭砸死他們,然後把邪惡的血倒在他們身上。”
普通人可以加入他們,但他們必須使用鵝卵石,因為囚犯死得緩慢而痛苦。
燒死某人
在蘇格蘭等壹些國家,女巫被燒死。通常它們會先被蟄壹下,這樣它們在火中慢慢燃燒時就不會太痛了。
特別殘忍的拷問者會用濕木頭捆綁囚犯,因為火會燃燒得非常慢。
在1590-1680期間,至少發生了四次或四次以上的大規模獵巫活動,使蘇格蘭人民陷入恐慌。1597年在阿伯丁,23名婦女和1名男子被勒死並燒死。其余的人在獄中自殺,因為他們太害怕這樣的死亡。
鑿子
公元415年,亞歷山大城的壹位智慧女性希帕蒂亞被指控為女巫。壹群基督徒襲擊了她。他們用碎瓷片把她鑿死了。這種刑罰是羅馬君主君士坦丁發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