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部電影中,這只狗的主人也扮演了主角的身體替身。這只狗的主人叫程鵬,出生於1962。他是家裏唯壹的兒子,所以他的父母非常愛他,從小就受到照顧。然而,程鵬從小就是壹個性格孤僻的男孩。他不喜歡與他人交談,甚至他的同學也拒絕與他們聯系。但就是這樣壹個男孩,又有誰能想到寧夏著名的“狗吃人”事件是他壹手造成的呢?
盡管程鵬不善言辭,但他好勝心強,敢作敢為。他不僅和同學打架,還和老師打架。就是這樣。他初中沒讀完就被解雇了,這些程鵬人從未把這件事放在心上。被解雇後,他整日整夜在家無所事事。隨著時間的流逝,程鵬長大了。當他17歲時,他因盜竊入獄。但他沒有從中吸取教訓,反而為父親會送他出去而感到自豪,但他的父親拒絕徇私舞弊,因此他被關進監獄兩年。
出獄後,程鵬不想再和家人住在壹起。直到1988,他在父母朋友的介紹下結婚了。夫妻關系不太好,妻子是個工作狂,經常不在家。後來,他養了20多只狗,每天都有人陪伴。結婚那年,他偶然遇到了壹個女大學生。女孩原本在銀川探親。程鵬熱情地邀請她去她家玩,並說她對銀川的任何地方都很熟悉,可以帶她去玩。女學生沒有防備,相信了他。沒想到,噩夢來襲。他們成為戀人後,程鵬不想對別人負責。在她洗澡的時候,她用繩子將她殺死,將屍體扔給狗吃,並將剩下的骨頭埋在地下。這種無聲的犯罪沒有被發現,程鵬變得越來越肆無忌憚。
在1990,程鵬和他的朋友偷了壹批獵槍和子彈。從那以後,他們更加自由了。和朋友喝酒聊天的時候聽說對方被老板“欺負”了,就說要給朋友報仇。他先殺了兩名司機張和楊,搶了他們的車,然後去找老板,但老板沒有找到他們。兩個無辜的生命死在他手裏,程鵬殺死了他們的屍體。
後來在1992中,他又和壹個女會計在壹起了。後來,當女孩發現程鵬沒有要娶自己回家的意思時,她準備和家人介紹的對象結婚。這個消息傳到了程鵬的耳朵裏,惹惱了程鵬。同樣,他無情地殺死了女孩,把她扔進狗窩,把她的骨頭埋在土裏。當時,還與壹位名叫於的已婚婦女有交往。當這個女人告訴程鵬她懷孕了時,程鵬表面上很高興,但誰能想到第二天,他用獵槍打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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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底,程鵬在和老同學張明談生意時,無意中聽到張明有壹筆65438+50萬的巨款,這使程鵬動了搶劫錢財的壞心思。他叫張明來家裏做客,他用同樣的方法殺死了張明。他的狗壹直是程鵬的飲食習慣。1995年,程鵬被成功抓獲。正是因為這件事,人們才知道這只狗曾在壹部電影中出現過。沒想到,它的主人如此壞,程鵬受到了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