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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建立西漢的典故是什麽?

高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劉邦大敗項羽,二月稱帝於泗水陽(今山東定陶附近),國號漢,史稱“西漢”或前漢。劉邦先定都洛陽,不久遷到長安(今陜西Xi安)。東漢之際,家有叛亂,天下大亂,壹攻壹戰近十年。他讓百姓上了雅士再墜谷而死,不下百萬人。在兵荒馬亂中,也有利於荒年。“五千米石頭,人吃人,死了壹大半。”到西漢初年,“大城市有名,人散死,戶口數得過來,連砍兩三個”。生產被毀,經濟蕭條。“天子既然不能有軍誌,就乘牛車,百姓也就沒什麽好隱瞞的了。”

面對這種荒涼破敗的局面,如何穩定封建秩序,復興封建經濟,成為西漢統治者面臨的首要問題。劉邦命陸賈寫壹本書,說明秦國失天下的原因。陸賈在他的《新語》壹書中“無為”壹章中指出:在秦朝,“事情越麻煩,法律越亂,奸詐越多,敵人越多。

秦飛不想統治,但那些失敗的人是暴力的,使用懲罰太過極端。“從陸賈揭示的歷史教訓中,漢初統治者認識到,在當時的歷史形勢下,只有疏稅禁法,才能減輕農民的反抗,鞏固自己的統治。漢高祖采用了陸賈提出的“黃老無為”的政治思想。自西漢政權建立以來,他采取了壹系列重要措施,其主要內容如下:

壹是組織士官復員,“所有士兵都回家。”部隊官兵復員到民間,是“功德幹田”,即根據自己的功德分不同數量的土地。同時還規定:“諸侯在關中者,十二歲,退壹半。”意思是希望留在關中的東方六國官兵免徭役十二年,回到原籍的免徭役六年。

第二,給武官壹個頭銜。所有沒有騎士爵位或軍銜在博士(5級)以下的軍官和士兵都被授予騎士爵位,博士以上的晉升為1級。官階在公大夫(七級)以上的都是食邑,以田宅為主,地位等同於新朝的縣令、縣令。七級以下醫生免交本人及家屬費用。

第三,招手流放。號召山澤無爵位(無戶籍)在戰爭中逃亡的家庭“使各家歸其郡,復絕田宅”。

第四,釋放奴婢。漢初,由於連年戰亂,人口銳減。當時社會上有大量的奴婢,減少了漢朝直接控制的依附性農民。釋放奴婢是增加農業勞動力,解決國家財政困難的途徑之壹。所以劉邦即位後“凡因饑餓出賣自己為奴婢者,免為庶人”的聖旨,恢復了他們的自由民身份。

五、“禁省,輕地租,並稅壹;量錢之數,用之於官,用之於民。”

第六,重農抑商。漢初繼承秦“去農滅末”的農本思想,采取抑工商政策,保證以小農為基礎的社會經濟發展。劉邦昭“令賈人不得衣冠帛出行,並重稅以示為難。”此外,還規定商人及其子女不得入官,進壹步從政治上壓制商人,限制商業的發展,防止農業勞動力的分散。

七、鼓勵人口擴散。漢高祖高第七年(前200年),劉邦下令任何“百姓生的孩子”都可以免徭役兩年。

政治制度方面,西漢初年,基本沿襲了秦朝的制度。皇帝下設三個官職(宰相、太尉、欽差),分別掌管政務、軍務、監察。九卿(豐昌、郎中令、衛尉、太傅、廷尉、典科、完顏政、蘇誌內史、少府)分別掌管國家軍政和朝政。劉邦之後,三公、九卿的名字時有變化,但始終扮演著國家機器的核心角色。地方行政機構除沿襲秦時的郡縣兩級制外,漢初還分封諸侯王,形成郡國交錯的局面。郡縣制繼承自秦,封國官制仿照中央。縣級以下的基層組織還是鄉鎮、亭子。

為了鞏固封建統治,在軍事制度上,漢初的武裝力量比秦朝更加完備。在中央政府設立南北軍保衛首都。“南軍護主,掌宮門兵;北軍副將,掌管京師兵丁。”在地方上,“皇帝命令天下各郡、各國,選擇能領導張觀(弓、弩)、物資強的人,以為善(戰車)、騎士(騎兵)、物資官(步兵)、船只(水手)。立秋經常被用作課後考試,每個考試都有壹些成員。車騎平地,山停木材官,水泉用築船。”在這些地方軍隊中,郡掌管郡長和郡尉,王國掌管國家和中尉。

在法律方面,劉邦入關之初,與秦敏約法三章,作為穩定社會秩序的臨時措施。西漢政權建立後,劉邦認為“約法三章不足以抗漢奸”。於是他命令蕭何在秦六律的基礎上制定漢法。除秦代夷人三族及坐法外,蕭何又增加了有獨立見解的文章,“得益於事法、好生、戶法三篇,成九篇”,故稱九章法。

在賦稅征收方面,西漢政權建立後,進行了全國人口登記,建立了周密的戶籍制度,據此向百姓征收賦稅。首先是地租,規定“五稅壹”;其次是口頭稅(人頭稅),按年齡分為計算稅和口頭錢。“人家給錢十五到五十六,壹百二十個人算壹個,是為了管理金庫。”其中:七歲到十四歲,不分性別,每口每年出二十元祭天子,稱為口福。漢朝還規定所有成年男子都要為政府服務。“二十三歲為義士,壹歲為禁衛,壹歲為物質官、騎士,學射騎戰。另壹個56歲,正在衰老,卻遊離於老百姓之外,只是在外地。”

劉邦和他的部下總結說,他們打敗項羽成功的原因之壹就是劉邦善於用人。漢初除了張亮、蕭何、曹參、韓信、陳平、周波、樊噲、彭越、黥布等。,所有輔佐劉邦平定天下的“開國元勛”,都出身貧寒,劉邦只能任人唯親,使他們個個卓有成效。西漢建國後,中央和地方機構的主要官員大多由其下屬擔任,而地方小官則由秦的壹些舊官繼任。此外,社會上還有很多“智者學者”處於閑置狀態。為了吸引這些人才,充實各級政府,高第十壹年(公元前196年),劉邦頒布聖旨,向天下宣布:“願與我同遊的文人學士,我可以畢恭畢敬地示之。”也就是說,願意為西漢政府效力的人才,會被分配各種官職。對於德才兼備的人,縣令要親自上門求教,派人開車到京城,報年齡到丞相府調度。如果壹個地方官員發現壹個有才能的人有所隱瞞,壹旦被發現,他就會被撤職。劉邦的這壹舉措對鞏固新建立的西漢政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為了鞏固西漢的統壹,高第九年(公元前198),劉邦采納了劉晶的建議,遷居關中,盤踞在昔日的東方六國和壹個大家族。從匈奴回來後,婁敬向劉邦建議:“陛下今日雖在關中,但人少。北有湖口(指匈奴)附近,東有六族,強而有力,日變,陛下臥無高枕。”他認為關中地區,戰後地廣人稀,北有匈奴,最近的壹個離長安只有700裏,壹夜輕騎就能到達都城。秦朝東吳六國之後,還是有相當實力的。壹旦有事,就會兩面受敵。為了作出全面的計劃,鞏固西漢,最好是“把所有的田、、屈、荊、燕、趙、韓、、豪傑都遷到關中居住。沒事,妳可以做好準備;諸侯已變,也足以伐東。這是弱者的強技。”於是劉邦乃使劉的姓氏在關中十幾萬,並在良田裏給了他壹座漂亮的房子。後來,英雄、官僚、富豪、英雄的家屬陸續遷到關中。

楚漢戰爭時,為了打敗項羽,爭取反楚勢力,劉邦曾經分封壹些有實力的將領為王。漢初有七個不同姓氏的諸侯,分別是楚王韓信(齊王第壹)、淮南王英布、彭越、梁王張敖、韓王信、趙王臧茶、長沙王吳銳。此外,蕭何等壹百四十三人被封為列侯。

王展,壹個不同的姓氏,因為他的自尊和專制,已經成為中央集權的嚴重威脅。從高帝第五年(公元前202年)到高帝第十二年(公元前65438+公元前095年)的七年間,劉邦以他們的叛亂為借口,消滅了楚、漢、趙、梁、淮南、燕等六國國王。只有吳銳因為他的隱居和最小的影響而被暫時保存下來。在消滅異姓王的同時,劉邦“懲秦孤立之損”,在異姓王故地分封劉九子為王,並殺白馬為盟,誓稱“非劉為王,天下* * *”。為了控制諸侯國,劉邦規定,項、太傅、文史、等諸侯國重要軍政要員均由中央任命,沒有中央虎符不得出兵。

在劉邦統治時期,由於諸侯王都是劉邦的子弟,而且普遍年紀小,容易控制,所以他們的弊端沒有暴露出來。但隨著諸侯王的壯大,地方勢力越來越強大,“最大自誇州郡連數十城”的王國得以自行收稅、籌款、記年,形成“尾巴大得掉”之勢。到了文帝、景帝時期,中央與王國的領導權之爭終於爆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