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閥是由家族控制的多元化企業集團或跨國公司,具有強大的經濟實力。韓國的財閥起源於朝鮮王朝末期,形成於韓國獨立之後。其資本的原始積累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壹方面從韓國政府接收日據時期遺留下來的企業資產,另壹方面從韓國政府獲得各種政策福利和補貼。其背後形成了在韓國廣受詬病的財閥體系。
在財閥制度下,財閥在韓國很受歡迎,原因其實很簡單。韓國競選總統,候選人需要大量資金宣傳。這時候財閥集團就會介入,提出壹定的幫助條件。當選總統後,不可能過河拆橋,燒死狗。所以要照顧出資的大企業。這樣就出現了官商不分,和諧相處的局面,行賄受賄成了家常便飯。
現在的韓國財閥的特權,就是法制下的特權。但是,這是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特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韓國的“特赦制度”。特赦是韓國最受詬病的事情。而韓國的特赦特別頻繁,基本上壹年兩次,特赦的對象基本上都是那些有權有勢的“政經人士”。韓國三星繼承人因貪汙被捕入獄,後韓國政府以國家經濟建設為由將其釋放,此類事件極為頻繁。因此,壹些法律對財閥家族來說似乎是有名無實的。
歸根結底,韓國財閥的特權在於其對韓國社會財富和生產資料的壟斷。如果把軍政府比作政治獨裁,那麽韓國的財閥就是經濟獨裁。盡管1997金融危機,壹些財閥企業破產,被迫拆分。然而,財閥經濟在韓國仍然根深蒂固。如果韓國政府事後不做出任何有效的行動,這種情況將嚴重危及韓國現政府的統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