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玩是對版權的合理使用。法律允許在這種情況下免費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無需征得著作權人同意,也無需支付報酬,但同時法律規定應當註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
如果是為了參加學校的微電影比賽而拍的,算不算侵權?
-參加微電影大賽意味著妳的電影作品以這種形式發表,不屬於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也不屬於教學研究。不屬於法律允許的合理使用範圍,在未取得原作者許可的情況下,涉嫌侵犯原作者的改編權。所以建議盡量找原作者,征得他的同意。如果微電影比賽是以盈利為目的,也要付給原作者可觀的報酬,避免陷入訴訟。
如果實在找不到作者,在片頭或者片尾加上他的名字(編劇)可以嗎?
不管是出於什麽目的,哪怕是自拍取樂,也需要加上原作者的名字,以示對其知識產權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