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曾經交往過的壹個男生,親戚介紹的,最摳門的男人。我是狗,因為對方長得帥,所以把自己的好感帶在壹起。第壹次約會是吃火鍋,花了128。結賬的時候他說我手機沒信號,旁邊的服務員不耐煩了半天,我就拿出手機付了錢。他假裝客氣,說下次請我。我笑笑沒說話,還安慰自己。也許真的沒有信號。也許他經濟上有些困難,所以他不得不這麽做。
第二次約會,我建議去看電影,他推脫說電影沒什麽好看的。他不喜歡,所以他帶我去了公園。在外面30度的氣溫裏,我的壹個女生穿著高跟鞋陪他走了壹萬多步。最後,我真的累了。我說去冷飲店坐坐,他說環境太吵了,我們去公園的椅子上休息壹會吧,於是我餵了半個小時的蚊子,最後餓著肚子回家了。舍不得說再見,正好趕上端午節。他打電話說他在我家樓下,想去看看。我媽趕緊準備了茶和瓜招待,可是男孩進來了,手裏只拎了半個西瓜!要知道,那時候是夏天,西瓜最多壹元壹斤,而他的半塊西瓜目測不超過十元!看到這裏,就連壹向好脾氣的媽媽也忍不住笑了。男生26歲了,妳連這個道理都不懂嗎?這麽小氣只能證明他不愛我。
男人給女生花錢不壹定愛妳,不花錢就不愛女生!連這個投資都不舍得,明顯想著空手套白狼。怎麽會有這麽便宜的事?妳不尊重我,不尊重我們的愛情,那為什麽還要在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