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洲大陸,至少在北歐的壹些國家,對婦女的死刑待遇已經發生了變化。“在火刑柱上對待女性不僅令人恐懼,而且極其無禮,這對於優雅的北歐來說是無法容忍的。”這是歷史學家朱爾斯?《宗教的戰爭》(1856)裏米克利說的話。“在處決聖女貞德的時候,第壹團火焰跳到了她的衣服上,燒掉了她的衣服,殘忍地把她那可憐的赤裸的身體暴露在公眾面前。”在北歐,直到1545,出於對女性優雅的尊重,人們會將這些女性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