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體上分為四個部分
第壹部分,由讀而引出感,這開頭部分就好比壹條醒目的標語或引子壹樣,先交待清楚讀了什麽書,有什麽感想。壹般來說,這壹部分要求簡明扼要、開門見山,千萬不要繞圈子、賣關子、遮遮掩掩,而是要用肯定的語氣概括地說出感受是什麽?簡單但明確,不含糊,這樣就可以了!不必展開來說。
第二部分,具體談感受是什麽。我們讀書看報閱讀文章都有壹個過程,都需要壹段時間,而我們的感受也是在這個過程、這段時間內壹點壹點產生的,感受由淺到深,感受由心而發、發自內心,因此要自然真實,有感而發,不要無病呻吟,虛假不實,這樣才能感人,打動讀者。
寫法上,可采用夾敘夾議的形式,“敘”就是把感人的故事情節或人物形象或詞句敘述出來,“議”就是抒發自己的感受,要有層次地把自己的感情壹步壹步地推向頂點,得到升華。
敘述是簡述,抓住要點,不要照抄原文,但可以引用原文句子,不過不能太長,否則就有湊字數的嫌疑,再者,這樣也影響文章的結構。
第三部分,把感受落實到自己的現實生活中去,聯系生活中的事例來談感受,因為“感”的目的就是要指導我們的實際行動,要不就毫無意義了。具體說來,就是把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所作所為和文章中感動自己的人或事情做比較與對比,找出差距,找出不足,樹立學習的榜樣。
第四部分,文章的結尾,要對全文內容做個收尾總結,可以進壹步抒發理想或希望與祝願,把全文的情感升華到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