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構成違法。所以,自己看淫穢物品不違法,如果公民在點擊查閱黃(色)信息時,並無復制、傳播做法,只是自我“欣賞”的話,則完全是個人做法,與他人無關,無公***危害。更與社會無關,不應認定為違法。但是切記,如果傳播了就是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八條 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