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是由移動攝影和幻燈放映相結合發展起來的連續影像畫面。它是壹種視覺和聽覺的現代藝術,也是壹種可以容納戲劇、攝影、繪畫、動畫、音樂、舞蹈、寫作、雕塑、建築等藝術的現代技術和藝術的綜合體。
電影是壹種視覺藝術,它是通過錄制或編程的活動圖像和其他感官刺激來模擬交流思想、故事、感知、感受、美或氣氛的體驗。電影這個詞是電影攝影的縮寫,通常用來指電影制作和電影工業,以及由此產生的藝術形式。
科學背景:
19年末20世紀初,美國城市工業發展,中下層居民迅速增加,電影成為滿足城市平民需求的壹種大眾娛樂。先是在歌舞遊樂園,然後進了小劇場,在戲演完之後放映。
根據這壹原理,普拉多在1832年發明了“戲法盤”。“特技托盤”可以使畫在鋸齒形硬紙盒上的圖片因為運動而運動,也可以使生成的運動圖片在視覺上分解成各種圖像。“神秘圓盤”的出現,標誌著電影的發明進入了科學實驗階段。
1834年,美國人哈爾納的“可移動視頻光盤”實驗成功。
1853年,奧地利將軍馮·烏切蒂奧斯(Von Uchetios)在上述發明的基礎上,用幻燈展示了原版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