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董事被授權全面負責壹個區域公司的所有項目。1,制定項目執行計劃,保證執行部門的資源配置和合理性,根據項目要求負責招聘、培訓、管理和監督兼職人員,指導下屬開展工作;
2、負責嚴格監控項目實施,確保項目保質保量完成;
3.負責項目組與用戶的溝通協調,以及項目組與公司內部資源的分配和優化;
4.及時總結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及時與技術R&D同事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5.監控執行過程,與客戶協調執行過程中的問題,通過高頻率的市場走訪掌握執行的真實情況;
6.對區域內實施和最終實施的結果進行全面公正的評估,分析原始數據,撰寫總結並向總經理匯報;
7、負責現有產品的改進,領導編寫相應的實施流程。
董事的分類包括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執行董事是相對於非執行董事而言的。所謂執行董事,作為董事本人,參與企業的經營。
獨立董事在中國與公司無關,可以獨立發表意見,包括公司董事會決策中的壹些重大問題。證監會要求他的意見必須是獨立的,不會被某個集團的利益所左右。執行董事是在公司有其他工作或業務的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