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片人是代表制片方負責具體影視劇項目的策劃、制作、發行等壹系列經營活動的負責人,是電影制作的主持人、投資人或代理人,是決定壹個項目成敗的關鍵人物。從找合適的劇本開始,然後確定導演、主要演員等工作人員,再去找投資人或者電影公司找投資,然後開始拍攝影視劇。挖掘劇本,對影視劇進行初步構思,為影視劇的開發和制作提供環境和資源,甚至選擇導演。所以制片方保留影視劇的最終評判權。
但是電影不能拍,要放映,這就需要發行方的工作。發行商制作拷貝,申請密鑰,排期,送拷貝到影院,做宣傳,買廣告,協商分成比例,和影院簽約(雖然這部分很多都是代簽)。還有體力活動,比如派幾十個人去全國各地的電影院活動,宣傳,電影院的廣告位,看排場,推敲門票等等。這些工作都是專業工作,制作公司不做(有發行業務的除外,當然現在大制作公司都有發行業務)。發行方做這些工作,賺票房的錢。最後影片賣光,投資方的壹部分分成給發行方作為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