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這些地方的男男女女都願意去那些樹林,不知道有什麽魅力。可能是因為人少,方便下手吧。原來我高中的時候吃了壹把狗糧就暈了,壹氣之下做了沖動的事。
放學後,我走過壹根小樹枝,漫不經心地看著。兩個熟悉的影子在裏面。那不是我們的班花嗎?旁邊還有壹個人,是隔壁班的體育委員。這兩個人肯定在這裏做什麽見不得人的事。當時覺得特別嫉妒。我們班的班花特別好看,大家都喜歡。我們怎麽能讓這頭豬拱呢?所以我越想越生氣,但是又不好說。
於是我回到學校,找到我們的班主任,院長告訴他們這兩個人要住在哪裏。然後就沒有了。兩個偷了禁果的傻孩子被押上體操臺,當眾批評,質問父母。對了,我是80後。我們上學的時候,學校對早戀管得很嚴。壹旦發現,通常會嚴肅處理。
後來這兩個人真的分手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的善行。反正我不後悔。如果再讓我看到,我還是會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