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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i不構成故意殺人。
專門從事影視文化與傳媒的律師王軍認為,Roi的行為結合影片的情節還達不到“幫助他人自殺”的程度,主觀故意情況不明顯。他帶李香山去三亞的直接目的,不能認為是讓李香山跳海。客觀上,影片暗示李香山跳海時不在身邊,不構成“不作為”幫助自殺。因此,就現有情況而言,Roi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和附帶民事賠償責任是不夠的。
B
Roi涉嫌故意殺人。
北京浩天信律師事務所鄭新律師認為,雖然Roi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最好的朋友走得更有尊嚴,也是在李香山的要求下所為,但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Roi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關於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如果涉嫌故意殺人罪,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鄭律師認為,的法律責任應根據其主觀動機、李香山的身體狀況和實際後果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綜合考慮。
法律專家邱昨晚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壹方為另壹方自殺提供方法、工具或場景,則涉嫌故意殺人罪。影片中,Roi帶李香山下海,並故意留下李香山躲在船艙裏,可以說是為李香山自殺創造了條件。即使李香山是自願的,Roi的行為也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