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淫穢物品罪如何處罰?
傳播淫穢物品罪的處罰規定如下:
1.傳播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3.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立案追訴:
(1)向他人傳播300至600次以上;
(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為他人出版淫穢書刊提供書號罪為他人出版淫穢書刊提供書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明知是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