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考核博士要求有:
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境外所獲得學位須經教育部相關機構認證);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外語水平要求:
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須符合以下任壹項。
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六級成績425分及以上)或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四級成績550分及以上);
TOEFL成績90分及以上;
IELTS(A類學術類)成績6分及以上;
GRE成績1300分及以上(新標準260分及以上);
英語專業四級考試合格;
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學位。
外語語種為小語種(德語、法語、俄語、日語)的考生,外語水平由申請學院另行審核。
碩士就讀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或國外高水平大學,且學業基礎好,科研能力強或在某壹領域或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重要學術成果。
根據培養類別的不同有些院系還要求考生被錄取後必須全脫產學習,檔案和關系需轉入學校。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入學前須將檔案和關系全部轉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