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尹健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混混。1996年,尹健因犯非法拘禁罪和敲詐勒索罪被常寧市公安局依法逮捕,後被作不訴處理。1997年,尹健開始混跡衡陽市,先後開過服裝店和飯店。在開飯店的時候,尹健受到衡陽市壹些街頭小流氓的欺負,這讓他總結出壹條“經驗教訓”:要想在衡陽混下去,身邊必須要有壹幫小弟。後來有壹次,尹健帶小弟去某賓館收保護費,小弟被警方抓獲並拘留,這讓尹健又總結出壹條“經驗教訓”:除了有小弟外,還要和政府部門搞好關系,這樣的話,手下的小弟犯了事也可以找關系擺平。
經過壹番“江湖磨練”,尹健逐漸在衡陽市“黑道”樹立聲威。
2002年,尹健參股常寧老鄉袁某經營的天上人間歌舞娛樂會所。經營初期,場所經營範圍是以歌舞表演和正規的卡拉OK娛樂為主,而尹健也只負責壹般的外圍工作。尹健從中看到了商機,利用各種手段擠走袁某,其他股東因懼怕尹健也不得不陸續退出公司。2004年5月,尹健開始獨家經營“天上人間”。
2005年1月,尹健手下馬某在場所內被壹夥來公司砸場子的人砍傷後,尹健深感自身的實力還不夠,沒有足夠強大的勢力,不但會影響公司的生意,還讓自己丟面子。於是尹健開始不斷網羅社會閑散人員,為其看場護院。2005年年底,在衡陽市“黑道”上赫赫有名的劉飛帶領“小弟”陳宏軍等人投靠尹健。自此,以尹健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式形成。
“內保”“外保”樹立權威“在‘黑社會’混,不壹定要讓人愛妳,但壹定要讓人怕妳!”這是尹健經常掛在嘴邊的壹句話。
為了把這句話變成現實,尹健在“天上人間”的組織裏實施梯級管理:組織內老大只有尹健壹人,其余人均為其“小弟”,直接對他負責。
尹健掌控著整個“天上人間”的重大決策和經濟命脈,明確了手下組織成員的職責分工,制定了組織規矩和紀律,承擔了所有組織犯罪活動的費用開支和組織成員的福利待遇。
尹健的“小弟”眾多,主要分為“內保”和“外保”兩部分。“內保”為“天上人間”公司內部的管理層和保安,主要是為該組織斂財;“外保”為所謂“消防員”,即“小弟”,主要是保護“天上人間”的安全,在外打打殺殺,為該團夥確立強勢地位。
根據尹健的規定,“小弟”們必須尊重尹健“大哥”,鞍前馬後服侍“大哥”,比如尹健在“嗨”的時候,“小弟”要主動幫忙擦汗;尹健抽煙時,“小弟”要主動點火;尹健上車時,“小弟”要去開門;走路的時候,尹健必須走第壹,“小弟”全部跟在後面。“小弟”必須絕對服從尹健的指揮,壹切行動都要聽從“大哥”指揮。如果不服從指揮,輕則受到處罰,重則踢出組織。
而“大哥”尹健則切實保護著“小弟”的安全,不管是在事前還是事後,只要“小弟”及時將情況匯報給“大哥”,尹健都會出面幫助“小弟”擺平。2007年,劉某把手槍借給周某,周某開槍打傷了王某。事後,劉某向尹健匯報,尹健花費10萬余元出面打點,使得劉某得到從輕處理。
2006年的壹天,團夥成員李兵的朋友“猴子”與衡陽市晶珠廣場KTV部主管王某因打牌發生爭執,便要團夥成員陳宏軍幫忙。陳宏軍即通知10名團夥成員趕到晶珠廣場KTV包廂與保安發生爭執,陳宏軍等人未打贏。後陳宏軍等人準備再組織人馬過去找麻煩,而晶珠廣場的保安得知對方是“天上人間”的人後非常害怕,保安隊長任某四處找人從中調停,並連夜到“天上人間”包廂內向尹健等人賠罪。次日,晶珠廣場的保安在壹高檔酒樓擺酒賠禮,並賠償陳宏軍3000元現金。
更令人吃驚的是,2009年10月9日,衡陽警方出動警力查封“天上人間”時,警方為收集證據和扣押財物,在衡陽市竟然調不動壹臺貨車,找不來壹個開鎖師傅,原因是他們懼怕尹健而不敢出面。
在案件的偵辦過程中,許多受害人也因害怕報復而不敢接受調查取證,因為“東北佬”的名號讓衡陽人聽了都害怕。
美女模特隊明碼標價賣淫為了使“天上人間”生意興隆,尹健曾專門向北京“天上人間”負責人請教。據其財務記載,光壹頓吃請就花掉了尹健36萬元。
尹健在北京、深圳等地“學習”到經驗後,立即付諸實踐。重新裝修後的“天上人間”除為吸毒、“打K”人員準備打碟機、提供吸毒用的刮板、吸管和嗨服等便利條件外,還特設美女模特隊,明碼標價賣淫。
模特進入公司後,要扣除10天的工資作為押金,模特統壹工號、統壹服裝,集中住宿,統壹管理,外出請假不得超過20分鐘,且要交100元押金。每天晚上7點半在公司對模特點名上班,集中在公司休息室內待客;對所有模特制作照片在包廂電視上播放,供客人挑選。據扣押的財務賬記載,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的159張“模特臺費統計表”和88份營業收入日報表顯示,74名模特***計出臺310人次。
在團夥中,26歲的段麗娟是唯壹的壹名擁有大學學歷的人,同時也是尹健的情婦。據了解,兩人在深圳壹娛樂場所認識。為壯大“天上人間”,尹健將其挖了過來。而段麗娟也為“天上人間”帶來了四大“花魁”,成為“天上人間”的臺柱子。
毒品交易、性交易在“天上人間”已是赤裸裸的現實。當公安人員、檢察人員訊問提起“天上人間”字句時,不少團夥成員條件反射地應道:“天上人間,人間天堂”。
設暗哨監控公安局長動向為了讓自己的“生意”受到保護,尹健把時任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長的陳小平和禁(緝)毒大隊長賀航國拉下水,並向兩人分別行賄6萬元、1.75萬元,免費向兩人分別提供“天上人間”包廂服務40余次、10余次,免單金額達15萬余元。
事後證明,尹健的這些“花費”沒有白費。
2009年4月,徐發科調任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到任不久,徐發科就了解到衡陽市壹個叫“天上人間”的娛樂場所涉黑涉毒涉黃,群眾反映強烈,而且此前幾任局長也多次組織對該場所查處、打擊,但都未能去掉這顆毒瘤。
壹番暗訪之後,徐發科極度震驚。因為他發現這個地方販賣毒品、容留婦女賣淫可以說是明碼標價、有恃無恐,其組織成員竟主動邀請他吸食毒品。對此,徐發科當時就下定決心,壹定要拿下“天上人間”,以此作為凈化衡陽治安環境的突破口。
6月3日晚,提前知道消息的陳小平告訴尹健說衡陽市公安局要查“天上人間”,讓尹健安排做個樣子給別人看。
6月4日淩晨,陳小平親自帶人查處了特意安排的兩個包廂和11名吸毒人員。事後,尹健安排人員給這些為配合他而被拘留的人送被子等物品,還給每人發放了800元補償款。
6月6日,數百名警察突然包圍“天上人間”,但發現裏面早已清場。由此,徐發科知道尹健在公安系統有“保護傘”。
隨後,尹健在“天上人間”兩公裏之外的各個路口設立暗哨,並將暗哨設到衡陽縣公安局大門口。
7月9日,第二次抓捕,再次失敗。
後來,衡陽縣公安局局長和市局局長徐發科被人跟蹤。尹健甚至買通了給公安局送盒飯的人,讓其報告動向。
10月8日下午,徐發科調整策略,臨時通知行動人員到郊外集合,次日淩晨1點出發時才告知行動對象。這壹次,尹健沒有得到消息。警方當場抓獲違法嫌疑人132名,並繳獲大量新型毒品K粉、搖頭丸、槍支彈藥等,尹健等黑社會性質團夥成員終於落網。
起訴書指控:以尹健為首的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夥以“天上人間”為依托和載體,大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嫖宿幼女罪;介紹賣淫罪;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行賄罪等15項罪名。
該犯罪組織在各項犯罪活動中非法斂財2100余萬元,其中尹健個人提取1965萬元。該犯罪團夥***實施組織犯罪15起,造成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和輕微傷無數人;僅2008年就販賣毒品K粉近30公斤,容留數十萬人(次)吸毒,其中吸食過量死亡1人,因吸毒引誘10余人走上犯罪道路;轄區壹派出所2005年至2009年登記的與“天上人間”相關的重大接警就達32次;該犯罪組織持有五四、六四、仿德國瓦特PPK槍、獵槍和自制轉輪槍等14支,子彈百余發;尋釁滋事數十起,敲詐勒索500余萬元……
以上僅是起訴書指控其犯罪的壹部分,還有相當壹部分犯罪行為因為當事人懼怕尹健這個“東北佬”的兇狠手辣,不敢出來指證、作證。
也正因為如此,“天上人間”的案件偵破後得到了當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稱贊。
4月19日上午7點半,許多得到庭審消息的衡陽市民自發匯聚到了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門口。最終,整個刑事審判庭內座無虛席。
由於案情復雜,涉及人數眾多,預計此案的法庭審理將持續5至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