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女權工作者葉海燕在海南萬寧市第二小學門口舉牌抗議,此前該校校長陳某鵬,因帶6名小學女生開房被訴。
對受害女童表達最起碼的道義聲援,有人缺位了,“流氓燕”站出來了,葉海燕作為壹個為婦女爭取權益的社會工作者已經是形神皆備。
有人可能會嘀咕,說她這是炒作。她就算是炒作,站在火辣辣的陽光下“炒作”,以自虐的方式“炒作”,不管怎麽說,這是壹種仗義,以卑微拯救卑微,或者更準確地說是以犧牲替代犧牲,這不是仗義還能是什麽?
有人說司法已經介入,葉海燕這樣的做法有點多余,我以為恰恰相反,對於陳姓校長這樣的行為,我們不能把“終審權”完全交給司法,社會——— 在我們這個社會主義國家———必須保持對權力的警覺和監督,必須瞪大眼睛以守候正義的到來。
葉海燕的聲音不是僅對壹個校長發出的,她是對那些運用權力對弱小者肆意侵淩的“長”(包括但不僅限於校長)們發出的卑微的請求,當她壹個人這麽做的時候,或許可以解讀為炒作,但是當更多的網友模仿她,為了“放過小學生”這個起碼的也是崇高的目標請求“校長”作踐自己的時候,說明在中國“自輕自賤”的人有很多,這些卑微的聲音,聽起來很怯懦,但是匯聚起來,就和地下的巖火壹樣。
我們當然在乎校長荒淫,更憤怒於他們染指年幼的孩子;我們當然在乎食品摻假,也更憤怒於他們給嬰兒食用的奶粉摻毒;即使城管毆打小販,我們也希望他們對年長的自食其力者格外開恩。“開房找我”表達的是對權力濫用的無限嘆息,對官德不修的無限嘲諷,對風氣不正的無限悲哀,但所有的“無限”,也只是想換取“適可而止”而已。
“校長,開房找我,放過小學生”看似正氣凜然的壹句話,實在有“壹竿子打死壹船人”的嫌疑。雖然校長性侵幼女的事件不斷發生,但這也只是個別現象,更多的校長還是有基本的道德。並且,在小學門口高舉這種“傷風敗俗”的招牌,怎麽說都是壹件很不得體的壹件事。小學生還處於單純無知的年齡,看到這種赤裸裸的標語,對於他們的人生觀世界觀都是壹種巨大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