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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茉

趙燁,是電視劇相對於原著改動最大的壹個人物。在電視劇裏,他為了保護林嘉茉,失去了上大學的機會,進了監獄。出獄後,他和嘉茉最終走到了壹起。

在原著中,趙燁也是壹個“愛情和事業雙豐收”的幸運兒, 只不過,陪在他身邊那個人,並不是林嘉茉 。

從高中到大學,趙燁壹直喜歡林嘉茉。可後來,他用壹句話,結束了這場痛苦的暗戀。他對林嘉茉說:“ 我這次回去可就真的不喜歡妳了,妳別後悔啊 !”

說真的,我佩服他這股狠勁兒。

趙燁喜歡林嘉茉,並沒有什麽理由。林嘉茉轉學到他們班,他看見她第壹眼就倒吸了壹口氣。他跟同學說:“咱們班終於有能拿得出手的了!”從那以後,他就喜歡上了林嘉茉。

他是籃球隊的。每次嘉茉去看球,他都打得特賣力。隊長蘇凱逗他,說有嘉茉在趙燁進球就多。趙燁聽了這話,臉都紅了。

那是個遇到喜歡的人會臉紅的年紀。趙燁愛嘉茉的心毫無雜念。他壹個平時很聰明的人,在愛情這件事上,卻非常愚鈍。 他竟然沒有發現,嘉茉早就喜歡上了蘇凱 。

蘇凱生日,大家壹起聚餐。嘉茉壹遍壹遍地祝蘇凱生日快樂。她喝醉了,趙燁載著她在馬路上吹著風。她唱著《很愛很愛妳》,想的是蘇凱。可趙燁不知道,他說:“ 妳壹定不開心,因為妳壹不開心,我就會跟著難受 。”

接著,他也唱起了《很愛很愛妳》。“很愛很愛妳,只有讓妳,擁有愛情,我才安心”,這虐心的歌詞,仿佛就是為嘉茉、趙燁這種癡情的人寫的。

別看趙燁平常總是嘻嘻哈哈的,其實他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 。他害怕被拒絕,所以遲遲不敢表白。直到知道陳尋和方茴在壹起後,他才有了表白的勇氣。

他渴望和嘉茉成為戀人,這種渴望太強烈,讓他忘記了害怕。

表白之前,趙燁還試探過嘉茉的心意。大家壹起聊天的時候,他說:“要在適當的時候做出適當的表白,兩人之間也許只隔著層紙,但是不說開就永遠不會知道。”

林嘉茉聽了他這句話,想到了蘇凱。她壹向是敢愛敢恨,趙燁說的這話就像是說到了她的心裏壹樣。於是,她頻頻點頭,還說趙燁說得對。

趙燁以為嘉茉對他有意,於是,他就有了告白的勇氣 。

我想,他骨子裏是溫柔細膩的。他告白的日子,特地選了壹個他和嘉茉都喜歡的晴朗秋日。

從那天以後,他開始喜歡上黃品源的《妳怎麽舍得我難過 》 。總是逗人開心的他,壹度變得很消沈。他和嘉茉還冷戰了壹段時間。

他是愛得太遲鈍了,眼巴巴地盼著和林嘉茉在壹起,直到他看到林嘉茉紙條上寫了“蘇凱”的時候,他才猛然從壹場好夢中驚醒 。

就像戀愛的人不習慣分手壹樣,暗戀別人的人也很怕被宣判出局。

趙燁不是壹個愛人愛到拋棄尊嚴的人 。他覺得被嘉茉拒絕很丟面兒。有壹次逛廟會,他壹連投中了五個球。他突然有了信心,很想證明自己。那天,他低聲對嘉茉說, 他 今年壹定要把籃球比賽的冠軍給贏回來 。

不幸的是,比賽前壹周,他骨折了,徹底失去了參賽的資格。他不禁痛哭了起來。

“情感這東西也許會憑空而來,卻不會憑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許就會困死在心底裏,永世不得平靜。”

趙燁原以為他會找到情感宣泄的出口,用壹場籃球比賽來為自己證明。可是,這個出口永遠地封閉了。從那以後,趙燁感覺自己的心被凍住了 。

不知什麽時候起,他學會了抽煙。他還學會了逃避。

蘇凱比他們大壹屆。他考上大學後,他們這幾個人聚在壹起吃了頓飯。林嘉茉有點情緒失控了,拿出她給蘇凱收集的SK開頭的錢。那壹張壹張的錢,好像刀子壹樣戳著趙燁的心。他喝幹了瓶中最後壹口酒,起身走了。後來,蘇凱坐火車去上大學的時候,大家陪著林嘉茉去送他,趙燁也找了個借口沒去。

又過了壹年,趙燁他們高三畢業。吃完散夥飯,大家開始唱歌。唱到“妳怎麽舍得我難過”的時候,趙燁哭了。

為了離開傷心地,趙燁這個“慫包”報了離北京很遠的學校。他的大學,在長春。

他不能不離開北京,只要他和嘉茉在壹起,他就會不由自主地開啟“舔狗” 模式。 高考後,他們晚上去喬燃家玩。電梯壞了,他們5個手拉手爬17樓。趙燁握著嘉茉的手,他突然嘆了口氣,說:“哎,我覺得這樣上樓挺好的……”

上了大學之後,他壹直給嘉茉寫信。可嘉茉清楚地知道,“ 感動產生的感情和愛情不壹樣 ”。那時的她,得不到蘇凱,心有不甘,又稀裏糊塗地喜歡上了陳尋。

她對待不愛的人,有著近似於殘忍的坦誠 。她在回信裏告訴趙燁,她喜歡上陳尋了。那年新年,喬燃回來了,他們聚到壹起。趙燁看著嘉茉袒護陳尋,他終於忍不住了。把怒氣發到陳尋身上。

他為方茴打抱不平,何嘗不是可憐自己 。他說陳尋和嘉茉他們的愛也太自私了,太不把別人當人了。其實心底裏他何嘗不恨嘉茉的狠心,恨她告訴他那麽殘忍的真相。

可是,當嘉茉去拉架的時候,他紅著眼,卻壹直舍不得拽開她的手 。

那天,嘉茉徹底醒了,她明白自己喜歡陳尋不過是壹場鬧劇,是心裏的不甘讓她變得盲目,是愛得太濃烈讓她忘記所有人的感受。她跟趙燁道歉,說她太自私,說她得不到愛情是她活該。

趙燁也醒了,他看到了他憤怒之下的嫉妒和委屈。他終於明白喜歡是不能勉強的,他知道無論如何嘉茉都不會喜歡他了 。他求嘉茉,讓他握壹下她的手。嘉茉哭著牽起他的手,他用雙手握著。

握著這雙手,是他渴望已久的事。可他不能再沈溺下去了,他用壹段話,和嘉茉告別,和自己這麽多年的青春告別。

“ 其實喜歡我的人挺多的,我們大學的女孩都特別愛看我打球,我這次回去可就真的不喜歡妳了,妳別後悔啊 !”

原著裏,趙燁190的個,頭發有點自來卷,牙齒白得可以拍廣告。他中考是全校第壹。他還是體育特長生,籃球打得特好,人送外號“花蝴蝶”。就是F中優秀的人太多了,才讓趙燁顯得有點不起眼。 其實以他的條件,沒必要做壹個卑微的“舔狗” 。

到了大學,他壹門心思地創業。掙了第壹筆錢之後,他給林嘉茉買了壹束花。就在他絞盡腦汁地想給嘉茉準備禮物的時候,嘉茉那封寫著她喜歡上陳尋的信,給了他很重的打擊。

他要毀掉那束花,可壹直喜歡他的劉爽卻說:“她不要,我留著。”多年之後,他們結了婚,事業也做得風生水起。

他會有遺憾嗎?我想,肯定是會有的。可那遺憾,只屬於他的青春 。 從他對嘉茉說“我這次回去可就真的不喜歡妳了”那天起,他就不再是壹個以他人的快樂為快樂的“舔狗”。他重新開始屬於他的人生。

他的這種清醒,打臉了多少“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