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誌敏留存下來的獄中文稿中,有壹封《給某夫婦的信》,信沒有擡頭,亦無收信人姓名,但結合信的內容和當事人的回憶,可以判斷,這封信就是寫給胡逸民的。胡逸民在回憶中也提到過,壹天夜裏,他從方誌敏那裏取回書報,從中發現了這封信。信中大部分內容是革命宣傳,以及對胡逸民夫婦的感謝,在給他們的囑托中,特意提到:“希望妳們在我死後做到允許我的諾言,切不可因為困難或虛驚而拋棄信約!”信尾署名“雲母文”,三個字合起來,正是“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