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國加州警長傑克.韋佛(Jack Weaver)在1950年代末期發展出來的手槍用雙手射姿,持槍的肩膀後拉,持槍壹側的腳退後壹小步,身體側轉約30度至45度;舉槍時上身前傾,雙肘關節微彎,持槍的手將槍向前推出,另壹手掌輕輕包覆持槍手的指節,向後拉回;註意雙肘關節仍然微彎,非持槍手的手掌並不用來支撐持槍手的掌緣(也就是說不置於握把下方)。這種射姿兼具了有效控制後座力和能快速攫取目標的雙重優點,是現代常用的手槍射姿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