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家鄉,彩虹是壹種會吃人的精怪。家鄉有壹條奔騰不息的河流,河水可以澆菜,河裏可以捉魚,可以洗衣服,還可以遊泳。
在村子的盡頭,也就是河流的下遊,河水在壹處矮小的斷崖處經年地墜落、沖擊,終於沖出了壹汪深不見底的水潭。
那水潭和成年人齊腰壹樣的深,再加上水流端急,並不能見底。
老壹輩的人口口相傳,說彩虹是壹條長蟲,身上那七彩的顏色便是因為帶了七彩的首飾的緣故。還說晴天出了彩虹,便是因為它受不了熱,這才到凡間來找水喝的。每次它下來喝水,便把珍寶首飾放在水邊,拾得的人便可以發大財了。可是如果它喝水時被驚擾,便會把人拖入水中,生生把人溺死,再吞吃了。
在家鄉人的傳聞中,那汪潭水便是彩虹喝水的地方。因為每次彩虹出來,好巧不巧地,另壹端準從天空斜挎入那處水潭。
小的時候總是對彩虹身上的首飾十分向往,卻又怕被它吃了,每每看到彩虹出來,心裏只想,它這次又渴了,也不知道它這次下水,會不會碰到人,會不會有人撿走它的首飾,但願不要碰上人才好……
長大了再想起這個傳說,才發現其實背後的原因也很簡單。
家鄉的大人愛到水潭裏遊泳,小孩也跟著來。可是因為水潭在村子盡頭,平常很少有大人經過,人們生怕小孩子溺水,便極有可能編造出這麽壹個彩虹吃人的傳說來勸退小孩。
那天我騎車回家,路過離村子很遠的河流下遊,見壹夥人正在戲水,有老有少,紅紅綠綠,伴著嘩啦啦的水流聲,水面岸邊都是熱熱鬧鬧的。
所以世間禁忌,無論多麽滑稽荒謬,追根究底,多半都能得到壹個合理的解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