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是:十年後在教堂等待楚君出現。約定當日,丁有健在教堂從清晨等到午夜,楚君都無出現。午夜過後,丁有健體力不支倒下。壹個神秘女子在有健身旁放下字條,之後離去。丁有健醒來,看見字條寫著“君已死,請忘記。”最後出現在教堂的是阿君。
大結局劇情介紹:
有健找到楚君,哀求她回心轉意,可惜楚君去意已定,決定與他離婚,跟教會到埃塞俄比亞做救濟工作,令有健大表傷心。
楚君臨行前要求與有健離婚,有健不肯,楚君聲稱有健若能等她十年,才再作打算。有健聽到有康罪名成立,將被判死刑,立趕往馬來西亞見其最後壹面。
當他眼見有康將間接死在自己的手上時,大表內疚,矛盾不堪。有康臨死前要求見其子壹面,著有健代為安排。世邦本反對,其後感到因果循環,加上耀國患絕癥將死,令他看透人生。
於是答應有康所求。有健應邀出席壹電視節目,回想起當年拍電視特輯而結識楚君,感慨良多,究竟有康會否在馬來西亞執行死刑?有健等楚君十年後能否破鏡重圓?
擴展資料:
劇情簡介:
20世紀六十年代初,丁永祥雖要肩負養妻兒的責任,但不肯腳踏實地,始終沒有壹份做得長的工作,還常抱壹朝發達之念頭,故嗜賭如命,將生活費輸光。
年初壹,永祥仍未找到利是錢,答應其妻想親戚借,卻死性不改,整日流連賭檔遲遲未歸。芬芳不忍其子子建挨餓,被迫重操舊業,在街上作扒手,因而被涉嫌壹宗謀殺案,被捉回警局質問。
芬芳連夜遭受殘忍逼供,加上她身懷六甲,更為淒慘。法庭雖安排壹經驗豐富大狀朱小山為芬芳答辯,但因證人作假口供,對芬芳甚為不利。
加上檢查官馮世邦堅信芬芳為兇手,全力指證她。芬芳終因罪名成立,被判死刑,有待她分娩後再定刑期。
創作背景:
《義不容情》由監制韋家輝寫好框架,然後其他編劇分開寫劇集[7]。韋家輝表示創作中有壹部分的靈感來源於自己的實際生活。
《義不容情》中藍潔瑛飾演的梅芬芳的遭遇就有韋家輝媽媽的影子[8]。劇中梅芬芳的鄰居在過年時敲門邀請梅芬芳壹起吃年糕。
梅芬芳因為沒錢封利市,便緊擁兒子假裝不在家,這個情節來自於韋家輝的童年回憶。在創作劇本結尾時候,很多編劇都反對倪楚君已死的結局,還有編劇想過不同的版本。
比如地震後倪楚君毀容爛面,不想再見丁有健,但劇本來到韋家輝手上後全部都被否定。原因是寫主題曲時,韋家輝已要求歌詞寫壹個人得到他不想得到的、想擁有的卻失去了。
所以結局韋家輝壹定要丁有健失去倪楚君。丁有健沒有想過發達,但最後他擁有很多的錢,偏偏想要的全都落空,這才是《義不容情》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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