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貞(1526年12月8日-1590年12月23日)生於嘉靖五年十壹月初五,卒於萬歷十八年十壹月二十七日,字元美,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明代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王世貞十七歲中秀才,十八歲中舉人,二十二歲中進士,先後任職大理寺左寺、刑部員外郎和郎中、山東按察副使青州兵備使、浙江左參政、山西按察使,萬歷時期出任過湖廣按察使、廣西右布政使,鄖陽巡撫,後因惡張居正被罷歸故裏,張居正死後,王世貞起復為應天府尹、南京兵部侍郎,累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王世貞與李攀龍、徐中行、梁有譽、宗臣、謝榛、吳國倫合稱“後七子”。李攀龍死後,王世貞獨領文壇二十年,著有《弇州山人四部稿》、《弇山堂別集》、《嘉靖以來首輔傳》、《觚不觚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