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紅軍和姬勝德是壹個人,姬鵬飛只有姬勝德壹個兒子。
姬勝德,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中***元老姬鵬飛之子,官至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部副部長,少將軍銜。
1999年,因涉及廈門遠華走私案和出賣軍事情報謀取暴利兩千多萬,檢方控以受賄罪、貪汙罪及挪用公款罪等多項罪名之理由被拘捕,解放軍軍事法庭在壹審中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姬勝德在上訴後,高層認為他在後期主動交代問題,積極退還贓款,並主動揭發其他人的違法亂紀行為,有立功表現。2002年終審判決將姬的刑罰由死緩改為無期徒刑。由於姬勝德患有嚴重心臟病,法院準許他保外就醫,姬勝德被送到京郊壹軍隊醫院治療。
擴展資料
1999年8月初,軍事法庭開始對姬勝德案進行審理,認定姬勝德犯有三項罪行:
1、收受犯罪集團人民幣、美金、港幣賄賂,折合***二千壹百三十多萬元人民幣,其中有壹千五百九十萬元被他套匯成外幣,在外國開設了私人賬戶。
2、挪用、侵吞軍事用途的資金九百七十五萬,已揮霍和給家屬在海外置業達九百萬元人民幣。
3、長期隱瞞、欺騙組織其配偶加入外國國籍的事實,隱瞞本人和社會上、香港、外國組織的不正當關系,並透露、泄露了軍方機密等。
這三項罪行中的任何壹項都足以量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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