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報銷:60%。
住院報銷:三級、二級、壹級醫院的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二次報銷: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二次報銷”。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壹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各地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範圍不盡相同,具體請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
擴展資料
2016年10月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動城鄉基本醫保整合,努力實現年底前所有省(區、市)出臺整合方案,2017年開始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標準每年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確定。各省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標準,但不得低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
《關於做好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近日發布,居民醫保的財政補助標準將提高30元,同時個人繳費標準也同步提高30元。
通知裏指出,2017年居民醫保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80%、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分別按壹定比例進行補助。同時,對持居住證參保並按相同標準繳費的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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