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包拯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於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
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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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以廉潔著稱,他執法嚴峻,不畏權貴。任監察禦史及知諫院時,為肅正綱紀,懲處貪官贓吏,他彈劾販賣私鹽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轉運按察使張可久、役使兵士為自己織造壹千六百余匹駝毛緞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陽)知州任弁及監守自盜的仁宗親信太監閻士良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彈劾王逵。王逵曾數任轉運使,巧立名目盤剝百姓錢物。
激起民變後,又派兵捕捉,濫用酷刑,慘遭其殺害者不計其數,因而民憤極大。但王逵與宰相陳執中、賈昌朝關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睞,故有恃無恐。為此,包拯連續七次上章彈劾,最後壹次更直接指責仁宗說:“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於壹王逵則幸矣,如壹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剛直,朝野震動,輿論洶洶,朝廷終於罷免了王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