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5年—1890年,江蘇無錫人。少時務農,不久赴滬經商,他將經商所得常用於救災及家鄉公益事業。
1876年~1879年,他因多次倡導義捐賑災,安撫各地災民,被提升為知府。
1882年,吉林將軍銘安很賞識他的才華,向上奏請,留他在吉林府任事,並讓他擔任了第壹任知府,
1883年,李金鏞代理長春廳通判。
1887年,由李鴻章推薦,李金鏞從吉林被調往黑龍江籌建漠河金礦,從此,他把畢生的心血全部
獻給了這片“北極之地”,由於李金庸的清政廉潔,不辭辛苦,苦心經營,老溝的黃金開采達到了頂盛時期,後人稱他為“黃金之路辟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