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繼承權是自然人享有的權利;其次,繼承權是以壹定的身份為前提的權利。
(2)繼承權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遺囑而享有的權利。
繼承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之分。繼承權也有法定繼承權於遺囑繼承權之分。法定繼承權是法定繼承中繼承人享有的繼承權,它來自法律的直接規定,只有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才享有法定繼承權;遺囑繼承權是遺囑繼承中繼承人享有的繼承權,只有合法有效的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才享有遺囑繼承權,未在遺囑中被指定未繼承人的人盡管可能享有法定繼承權卻不能享有遺囑繼承權。
(3)繼承權的標的是遺產。
遺產是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的,既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但不包括身份利益。因此繼承權是壹種財產權。沒有遺產,不發生繼承,也就不能實現繼承權。
(4)繼承權是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才可行使的權利。
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前,繼承權僅是壹種期待權,繼承人不能實現繼承權;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繼承人才可行使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