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遍,我認為這只是每次庭審必說的套話,但第二遍再看時,會發現法官的這段話,其實闡述了整個片子的邏輯體系:無法證明有罪即無罪。有罪的反面不是無罪,而是無法證明有罪,借用中國的古話來講:寧可錯放壹千,不可冤死壹個。這裏體現了壹個成熟的法律制度對人權的尊重,這也是整個故事中慢慢改變每個人觀點的決定因素,有了合理的懷疑,就不能武斷,輕易決定壹個人的生死。
法庭上。
在這裏,每個人的神態都值得深究。法官語氣輕松,不時端起杯子喝兩口水,完全沒有將要決定壹個人生死時的凝重,而坐在被告席上的少年,臉上毫無仇恨和扭曲,卻壹反常理得平靜、落寞,完全和壹個弒父的嫌疑犯不符,兩者的輕松和平靜與“死刑”“謀殺”形成了強烈的對比。這也預示著劇情的反轉。
進入房間後。
這部影片中,天氣壹直是第13個參與者,而且是決定和預示人物心情和情節發展的重要部分。剛剛開篇,陪審員們有的擦汗、有的試圖打開風扇和窗戶,整個房間充滿了悶熱和躁動,只有壹個人與房間裏的氣氛格格不入,8號陪審員壹個人站在窗邊眺望遠方,陷入沈思。
當鏡頭慢慢地掃過12位年齡、身份、神態各異的陪審員,很容易猜想到後面會因為不同的背景產生巨大的分歧,12個人其實壹定程度上代表了整個社會,所以我們最後不妨上升到整個社會的層面上進行討論。
接下來的壹段閑談,看似冗余,其實卻是凸顯每個人性格的絕好體現。
7號穿著花西服,帶著帽子,形容並不是很整潔,將口香糖紙隨意地丟出窗外,說明他是壹個缺少良好教養的人。
3號不斷強調著他很有當陪審員的經驗,本案的兇手是誰十分清晰,這裏說明,他是壹個缺乏實證精神的人,僅僅堅持自己主觀判斷,從不在意證據的真實可靠,當然,本篇的最後,也為觀眾揭曉了他如此固執的內心世界是緣何而來。
X號提到“幸好我們碰到的是謀殺案,盜竊案很無聊。”他的這種心態其實代表了陪審團中的大多數人,他們平時有著自己的工作,只是將陪審當做壹件可有可無找樂子的事情,將他人的罪責苦難,看做自己生活的調劑。孟子說過,人之所以區別於其他動物,是因為人有惻隱之心,能為別人的苦難產生同情,這裏卻不盡然,不禁讓人思考:法律的制定、道德觀的確定,是否讓人的心腸變硬了呢?法律確定的“惡人”是真正的惡人嗎?大眾觀念中的“惡人”是否就不值得同情了呢?
隨後,3號和4號開始進行生意上的交往,拓展人脈。盡管我也壹直認為,商業和法律是人類發展以來最偉大的創造,商業通過驅使人類的逐利心控制思想,法律通過規範人類的道德心進行約束,但是這些人類“巧奪天工”的創造在真正的大自然造物——生命——面前,都無足輕重,讓我產生了“法律有沒有權利剝奪壹個人的生命?”即“死刑是否應該存在?”的疑慮。
會議開始
團長的壹番介紹中提到“我們12個人必須達成壹致,否則判決無效。”,後來11號也說:“我們被通知要來這裏決定壹個跟我們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沒有罪,不論做出什麽樣的判決,我們都拿不到好處,也沒有損失,那就是我們的國家能這麽強大的原因。”
陪審團制度的出現,在我看來,就是為了減少因為法官個人傾向性問題而產生的錯判,12個背景、生活經歷各異的人,有的關註證據的真實性,有的關註情感的***鳴,最後想要達成壹致,無疑有壹方要妥協,這不正是壹場理性和感性的鬥爭嗎?需要註意的是,本片的理性背後,其實隱藏著更深的是對生命尊重的熱愛,感性背後則是先入為主的固執和人雲亦雲的盲從,我們無法剔除這些人的存在,也正是他們的存在才讓這個社會的發展多了諸多不確定因素。
第壹次投票,11票有罪,1票無罪。
8號的理由是“雖然我不知道,但是看到11個人都舉了手,我真的很難舉起手,完全不經過討論,就把那個孩子送上電椅。”這個時候,8號雖然沒有確定的懷疑證明孩子無罪,但是他出於壹種對生命的敬畏,勇敢地投了反對票。《烏合之眾》裏有壹個觀點“人類的理性會在群體中消失。壹個人可以是理性的,壹個群體絕不可能。”這說明了,壹個人想要提出與眾不同的意見的巨大心理壓力。
之後我們看到,第壹次投票裏,9號的老先生是因為壓力而投了有罪,並非忠於內心的信念,試想如果沒有第壹個舉起反對的人,人類最寶貴的良知就會被掩埋,最可怕的是人們還誤以為自己堅持了正義,並為自己高尚的道德而洋洋得意。
第二次投票,他們采用了秘密投票的方法,這使得每個人能夠靠理性獨立思考,終於多了壹位無罪擁護者,群體讓人盲目的力量就是如此巨大,像空氣中的迷幻劑,潛移默化。
第壹次投票中,另壹段引起深思的話是:“妳覺得那場審判要花掉多少錢?他有這樣的機會就已經夠幸運了。聽著,大家都是成年人,我們都聽到了實際經過,對吧?我們不該相信那孩子的說法,我們都知道他是什麽樣的人。我跟那樣的人生活過,妳不能相信他們說的話,妳知道的,他們壹生下來就是騙子。”
這裏,10號的話已經違背了法律的根本原則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然每部法律序言都會著重強調平等,但是真實情況中,又有多少人能夠由內而外的做到平等看待呢?人們大多會因為壹個人的家庭背景,以前犯過的錯誤而先入為主地為這個人下了論斷,這也是經常發生在法庭上的事。通過列舉嫌疑犯的前科,來影響本次案件的判斷,或是通過前科來激起輿論的反對,法庭最終屈服於輿論,作出了不公正的宣判,尤其是在中國,壹個用成文法代替判例法的國家,往往會因為涉案人員的不同,而對相似的案件區別對待。
其中還有壹點值得註意,在對幾個證據進行分析的時候,旁觀者往往是通過自己的感受揣度判斷。比如“看電影怎麽會記不得名字和主演?”,比如將幾個單獨的動作自動在腦子裏串聯成案件發生的過程,並以此替代真相。這裏又是主觀想法主動彌補了未知的部分,當8號提出科學的證明,這些主觀的臆想似乎又像幹冰壹樣,消失了,證詞變得漏洞百出。
此外,進行判斷時,他們都只考慮了單壹的變量,默認證人說的是真話,“因為他們都宣誓了,確保證詞無誤可靠。”將證詞作為事實來量度嫌疑人的行為,卻忽略了證人也是壹個易變,易受情感左右的不定因素,當壹個個證人的內心世界被剖開,證詞裏的重要環節像肥皂泡壹樣破裂,看似完美無缺的鐵證邏輯鏈慢慢斷裂。
激烈的爭吵後,氣氛發生了變化,窗外下起了暴雨,天氣漸漸變涼,他們燥熱的內心也漸漸平靜,他們開始冷靜的從事實層面上分析證據的可靠性。
8號說了這樣壹段話:“面對這種事,要排除個人的偏見真的很難,不論哪裏,偏見總是遮蔽了真相,我真的不知道真相是什麽,我想應該沒有任何人知道真相是什麽,我們九個人現在覺得被告是無辜的…但我們是在賭壹個可能性,或許我們錯了,我們或許會放走壹個殺人犯,我不知道,沒有人知道,但我們有合理的懷疑… 那是我們的司法制度中非常珍貴的壹部份,除非十分確定,陪審團無法判決被告有罪。”這段話也再次闡明了,陪審團的這次會議並不能決定已經發生的事實走向,他們做的,只是找出疑點,避免錯判。
這部影片,全片場景只是壹間會議室,12個人各自、互相闡明觀點,說服別人,但是我卻在每個人背後看到壹股力量,似乎這個小會議室就是整個社會的縮影,良知、道德、正義、生命、情感、法律、罪惡、階級、平等……這些人類永恒的話題,都緊密地交織在壹言壹語中,第壹遍看完是震撼,腦子裏亂亂的,似乎有千頭萬緒抓不住,第二遍再細細的讀臺詞,隱秘的推測每個人的心裏變化,好像掘到了寶藏壹樣的開心,這可能是我第壹次如此認真的看壹部電影,這部電影也讓我對法律產生了巨大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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