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過程
2004年1月蔚山廣域市中心的女中學生(中學2年級,14歲)在聯系自己朋友的時候按錯了壹個號碼,打到了密陽市某男子高校了,男子高校高中生花言巧語的誘惑說“妳的聲音很好聽” 、“這是緣分,上天讓我們聽到了對方的聲音”。然後偽裝成要和對方當朋友,直接邀請女生和她的朋友們壹起出來見個面。
數日後13歲的親妹妹和16歲的表姐3人了密陽,密陽的男學生把她們介紹給了由密陽3個學校組成的不良團體“密陽聯合”的首領。
首領帶了10個人把她們拖到壹處簡陋的旅館實行了毆打,輪流發生關系。
在拿到女生把柄後(施暴過程中的相片,真名,學校班級,住所地址等),要挾發到網上,多次威脅,在旅館中,“桑拿”中,高校運動部的巴士中,公園中。用工具粗暴玩弄,輪流發生關系,搶奪錢物,長達壹年的受虐。
女學生因為被粗暴的工具(性具)侮辱過後身體出現異常被送往婦科,在8月精神方面已經受不了,服安眠藥自殺。未果陷入昏迷,見女兒的情況異常後母親報警。
2004年12月7日,警察控制住41名男學生後對其中17名主要嫌疑人和其他嫌疑人24名申請逮捕令。
被害者人権侵害問題
12月11日對其中12名嫌疑人以“涉嫌特殊強奸”罪名逮捕狀發出,逮捕。
警察在調查中發現在昌原市也有兩名中學生被用同樣的手段被20人集體強行暴力侵犯的嫌疑。各方面都有“應該不止這麽多被害人!”的呼聲。經進壹步詳細調查後各項加害人升至70人。
次年5月17日,雖然對各個疑點進行調查,但是只發出了“犯罪嫌疑人41人,被害者3人,其余證據不錯無法確認。”的通知。
過後,警察收到被害人的證言,繼續調查加害人家族對被害人3名女學生在事件調查過程中的威脅行為的調查。
本事件被害者的人權侵害問題
蔚山南部警署在搜查中「當初沒有對女中學生進行保護」的事情已經被確定調查,而且判明!
在調查的第七日下午,在警署內部加害人家族對警署用各種方式,關系脅迫警署調查該事件的警員!
在警察調查期間,被害者提出要女性警察來對檢查自己身體各方面進行調查的要求被無視,在此其中的調查對質當中,加害人在男性警察在當場的情況下還激動的威脅,甚至謾罵被害者。
並且某些當地警察對被害人態度粗暴,還說被害人是“密陽的恥辱”等侮辱性“暴言”已經被證實判明。
當地警察在稱為了對犯罪者的容貌進行確認,叫包括加害者在內的許多男子高中生站成壹橫排,要女中學生面對面逐個確認,當場在加害人面前提出“有他嗎?”,“他插入了嗎?他沒有插入嗎?”等問題。被害者絲毫沒有感到被保護,反而感覺巨大的羞恥心和怕被報復的恐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