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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好的音樂獎

金曲獎由來

金曲獎(Golden Melody Awards)是臺灣規模最大的音樂獎項,也是華人世界中最有影響力的音樂獎之壹。1990年起開始舉辦,由臺灣行政院新聞局主辦,每屆頒獎典禮約於每年5、6月前舉行。

金曲獎的緣起

關於金曲獎的緣起,有兩種說法:

1970年,今是有限公司與歌林股份有限公司音樂出版部(現在為歌林天龍音樂)合作制播《金曲獎》節目,於中國電視公司播出,播出期間長達18個月。這個節目是由「神秘女郎(始終戴著面紗而未露面,故名)」洪小喬主持,以「鼓勵國內創作歌曲」為主旨,由作曲者、作詞者自由投稿,再邀歌星發表及演唱,並由觀眾票選優良歌曲,在當時造成相當大的轟動。票選出來的優良歌曲,由歌林音樂出版部聘請歌星***同演唱,錄制成為壹系列的唱片。

金曲獎源起於1986年時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推廣的『好歌大家唱』活動,目的為征選優良詞曲創作來激勵臺灣音樂市場與音樂人,獲傳播媒體廣泛報導與社會熱烈回響。

民國七十九年的第壹屆金曲獎,可說是新聞局從民國七十五年開始舉辦之第壹~三屆「好歌大家唱」的擴大。「好歌大家唱」采征選優良詞曲與作者的方式進行,外界反應還不錯。第三屆以後適逢電視臺與藝人采新的合約關系,歌星成為不簽約的對象;電視臺遂苦於找尋每年壹度的金鐘獎提報人選,乃有業者倡議廢除男女歌唱演員獎項,又因出版業有個金鼎獎包含了唱片獎項,七十七年起金鐘獎便刪去男女歌唱演員獎。由於前七屆「金曲獎」是為流行音樂所設立之獎勵活動,經行政院新聞局多次檢討與改進,為使金曲獎成為國內音樂獎項的唯壹與最高榮譽,並避免人力財力之重復浪費,自第八屆(八十六年)起將「唱片金鼎獎」與「金曲獎」二種活動合並辦理,重新設計獎項,除保留原有流行音樂外,並涵括了古典音樂、民族樂曲、地方戲劇、民族曲藝、口語說講及兒童樂曲等,並且首次接受世界華人作品及大陸地區作品之參賽,並將個人獎部份區分為「流行音樂類」及「非流行音樂類」。

為使「金曲獎」發展成為國際性音樂活動,行政院新聞局修訂第九屆(八十七年)「金曲獎獎勵辦法」,取消參選者國籍或地區之限制,只要作品系於臺灣地區首次發行者均可報名參選,並增設獎金,「出版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臺幣壹拾伍萬元,「個人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臺幣壹拾萬元,使該獎更具實質之獎勵意義。

金曲獎的歷史

歷年來,金曲獎在行政院新聞局的大力支持與推動下,愈來愈受到唱片業界與民間的肯定與喝彩。不論是從民國七十五年開始舉辦三屆的『好歌大家唱』,以征選優良詞曲創作來激勵國內音樂市場與音樂人,到『金鐘獎』設立男女歌唱演員獎項,以至民國七十九年舉辦的『第壹屆金曲獎頒獎典禮』,終於使國內的音樂人有了壹個屬於自己的音樂盛會。 近年來金曲獎更由於民間團體的參與主辦,各大唱片公司及有聲出版業者的***襄盛舉,使這個壹年壹度的金曲活動盛會成為國內重視與鼓勵有聲出版與音樂創作的具體展現,也讓臺灣逐漸成為亞洲華人音樂市場的重鎮。對所有的有聲出版業者及社會大眾來說,即將於今年五月舉行的第十二屆金曲獎,較往年更具用心,首先是頒獎典禮移師到高雄舉辦,這是金曲獎設立以來,第壹次在臺北以外的地區舉行頒獎典禮,不僅表現政府對南北都會的平衡發展,也可以說是官方結合業者回饋南部觀眾的創舉。其次則是在今年的金曲獎,在獎項的部分作了調整,增設了『最佳樂團獎』以及『最佳重唱組合獎』二項,也顯示金曲獎具體反映國內大眾音樂市場的品味與走向。而據統計,今年金曲獎報名收件,***有壹○三家有聲出版業者,***計三八八○件作品參選,無論參選家數或作品件數均超過歷年,更可見有聲出版業者對金曲獎的重視。今年適逢邁入廿壹世紀,因此本屆金曲獎將以反盜版元年為主要訴求重點,頒獎典禮訂於90年5月5日下午7時假高雄市中正文化中心舉行。

金曲獎的沿革

民國七十七年(1988年)底,開始籌劃設置「金曲獎」獎項,與唱片業者、音樂界從業人員訂定了「金曲獎獎勵要點」。

民國七十九年(1990年)1月6日,舉辦第壹屆「金曲獎」。***設十壹個獎項(最佳年度歌曲獎、最佳作詞人獎、最佳作曲人獎、最佳編曲人獎、最佳單曲歌唱錄像帶影片獎、最佳單曲歌唱錄像帶導演獎、最佳男演唱人獎、最佳女演唱人獎、最佳演唱組獎、新人獎、特別獎)

民國八十六年(1997年):將「唱片金鼎獎」與「金曲獎」合並辦理。

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行政院新聞局修訂「金曲獎獎勵辦法」,取消參選者國籍或地區之限制,只要作品於臺灣地區首次發行者均可報名參選,並增設獎金,「出版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臺幣15萬元,「個人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臺幣10萬元。「歌神」張學友成為這壹新政策的第壹位受益者,他成為了第壹個獲得金曲獎最佳男歌手的非臺外地區音樂人。這是組委會給這位香港籍歌手的得獎評價:「巨蟹座的學友,真誠、直接、簡單、重情。學友的歌唱實力也已受到大家的肯定,無法用準確的文字形容學友聲音的魅力,聽他唱歌總是讓人不能不信服。而已擁有如此成就的學友,卻是謙虛的從未有"天王"的驕氣,永遠笑容滿面的他,不但是全球銷量最高的華人歌手,也是最具親和力的--張學友。」

民國九十年(2001年):「非流行音樂類」改稱為「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

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把「最佳方言男、女演唱人獎」取消,增設「最佳臺語男演唱人獎」、「最佳臺語女演唱人獎」、「最佳客語演唱人獎」、「最佳原住民語演唱人獎」及「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

民國九十六年(2007年):首度將「流行音樂作品類」與「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分開頒獎,且新增「最佳單曲制作人獎」,以及將「流行音樂作品類」中的「演唱類」和「演奏類」分類,在「演奏類」中新增「最佳專輯制作人獎」。且在「流行類」和「傳統類」中各增設「評審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