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的壹種抒情性樂曲。英文名稱原意為即興創作或壹時的興致,後發展為器樂短曲曲名。往往采用如歌的形式,例如F..舒伯特的作品90、142以及F.F.肖邦的作品29、36、51和《幻想即興曲》是這壹體裁的典範作品。B.布裏頓曾用此詞作為他鋼琴協奏曲中經修訂過的第三樂章的名稱。
偶然音樂 aleatory music
西方現代主義音樂流派之壹。指作曲家在創作中將偶然性因素引入創造過程中或演奏過程中的音樂。亦稱“不確定性音樂”或“機遇音樂”。它始於20世紀中葉,在西方有壹定影響。
偶然音樂最早的萌芽或可追溯到18世紀的某些音樂遊戲。這些遊戲用擲骰子的辦法,從事先安排好的各種小盒子中取出不同的音樂片斷,然後拼湊成曲。20世紀現代派作曲家據此加以發展,將偶然性誇大到決定性的地位,產生各種偶然音樂。
偶然音樂有多種樣式,如偶然音樂的創始人J.凱奇,他最早的偶然音樂作品鋼琴曲《變化的音樂》,其樂譜上的音高、時值等是按中國的《易經》以及由 3個金錢占卦來決定的,凱奇自稱要在音樂中排除個人的口味、記憶以及藝術傳統,他也在音樂中引進了大量噪音,例如《想象的風景第四號》,他用24人操縱12架收音機,各按樂譜上的規定不斷改變電臺,並變化音量,得出壹片事先無從得知的音響。他的最極端的作品如《4分33秒》,雖然聲稱可用任何“樂器”演奏,但實際上演奏員只在臺上沈默4分33秒即告“結束”,在此期間偶然出現的任何聲音都算“音樂”,又如《鋼琴與樂隊的音樂會》並無總譜,只有許多分譜,演奏員可任意選擇分譜,按任意次序進行演奏甚至不演奏等。K.施托克豪森的《第十壹鋼琴曲》,全曲***19段。演奏時可任意顛倒次序,並可根據指定的各種不同的速度、力度、觸鍵法中任選其壹。法國作曲家I.克賽納基斯在創作時使用數學中的或然律及博弈論,自稱為“隨機音樂”以與偶然音樂相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