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加高考的藝考器樂分為兩大類:西洋樂器和民族樂器。
壹、西洋樂樂器表演:鍵盤樂器和管弦樂器;
1、鍵盤樂器類:包括鋼琴、手風琴、電子琴(單、雙排鍵)。
2、西洋管弦樂器類:包括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管、大管(巴松管)、圓號、小號、長號、次中音號、大號、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鼓、定音鼓及打擊樂器、木琴及馬林巴琴、吉他、電吉他、電貝斯。
二、民族樂樂器表演:竹笛、笙、嗩吶、管子、巴烏、葫蘆絲、揚琴、琵琶、柳琴、月琴、古箏、古琴、中阮及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擊樂器。
器樂藝術考試內容:主修科目(選擇相關器樂之壹)、聲樂、視唱練耳、音樂知識、素質面試等,除鋼琴外,其他所需樂器需考生自行攜帶。除以上考試形式外,很多專業還輔以筆試。筆試內容壹般與文學知識有關。在考試時間不沖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根據個人的特長、精力及家庭財力,選報幾個考試內容相近的專業,以增加錄取的保險系數。省統考結束後,由省級招辦根據本省的招生計劃制定各專業的合格分數線,校考結束後,由學校自行頒發各專業的合格證,其發放數量原則上按與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4∶1的比例制定。
器樂藝術考試形式:
(1)音樂聯考:聯考就是每個省組織的統壹藝術類考試,省內大部分學校是用聯考成績錄取,省外小部分用聯考成績錄取。聯考考試內容包括演唱能力、鋼琴、視唱練耳、樂理等。
(2)音樂校考:校考也稱單招,是某些學校自己組織的音樂類專業考試。 ?音樂校考教育類考試內容包括聲樂、鋼琴、視唱練耳、音樂知識、素質面試等;音樂校考表演類考試內容包括主科(聲樂、鋼琴、小提琴、大提琴、琵琶、二胡、手風琴等樂器選擇其中壹種)、視唱練耳、音樂常識、面試等。
(3)普通高考:音樂藝考生同樣需要參加高考,音樂藝考生選擇的專業方向不同,考試的重點和科目也不盡相同。考生可以先自我評估,結合專業基礎、興趣愛好、優勢特長等綜合評判,選擇適合的專業和方向,進行針對性地培訓和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