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銷售盜版書的金額到達十萬元就會立案偵查的,同時司法機關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罰時也是會根據涉案情節以及造成的後果處罰;
2、當犯罪分子是以營利為目的銷售盜版書籍時,壹般情況下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同時也是會處以壹定的罰金。
侵犯著作權罪數額標準:
1、非法經營數額五萬元以上的;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較量爭論機軟件及其他作品,復制品數量合計五百張以上的。
侵犯著作權罪量刑規定:
1、以營利為目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特別嚴重情節如下: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綜上所述,當出版了書籍或者是其他作品後其著作權都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是不可以做出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當犯罪分子以營利為目的銷售侵權復制品後也是屬於違法行為,當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超過十萬元以上的或者是尚未銷售的復制品貨值金額達到了三十萬元都是會立案偵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
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