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古典樂派”、“浪漫樂派”、“民族樂派”的音樂各有什麽特點?
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原指古代留傳下來堪稱經典的音樂作品,後廣指壹切將深刻的思想內容與完美的藝術形式相結合的典範音樂作品。在這種意義上,這壹概念不受時間和地 域的限制,不同歷史時代和不同國家、民族的高度藝術性的民間或專業的音樂均可稱為古典音樂。在歐美音樂中,古典音樂的概念具有多種解釋: ①專指德奧18世紀下半葉~19世紀20年代以J.海頓、W.A.莫紮特和L.van貝多芬為代表的音樂,即所謂“維也納古典音樂” (亦稱“維也納古典主義音樂”或“維也納古典樂派音樂”)。在這裏,古典音樂的概念是狹義的,它具有地理和歷史的範疇,特指具體的音樂風格和流派(見維也 納古典主義音樂)。 ②從維也納古典音樂的歷史時期往前推移到C.W.格魯克、G.F.亨德爾和J.S.巴赫的音樂,甚至再往前追溯到歐洲文藝復興以來的各國專業音樂。在這種意義上,這壹概念擴大了地域和時間的範圍,突破了特指的音樂風格和流派的限定。 ③從維也納古典音樂的歷史時期往後延伸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歐美專業音樂,即將浪漫主義樂派和民族主義樂派作曲家的創作均包括在內。在這個意義 上,古典音樂與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後的現代音樂形成了兩個對應的概念。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音樂語言和藝術手段的不同。 前者遵循傳統的調式、調性、和聲功能體系等創作技法,後者則突破了這壹傳統創作方法。 ④將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來的非純粹娛樂性質的現代專業音樂包括在古典音樂這壹概念所指的範圍之內。在這種意義上,古典音樂與嚴肅音樂的概念合而為壹,而與之相對應的概念是單純娛樂性質的輕音樂、流行音樂或其他通俗音樂。CLASSICAL MUSIC,中文翻譯成“古典音樂”。有人認為"古典"給人的感覺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改稱“經典音樂”。也有人根據牛津英文辭典裏對古典的定義,in traditional and serious style,而稱其為“嚴肅音樂”。於是,“古典音樂”又被戴上了“嚴肅”的帽子,讓人更不敢靠近。但下此定義的人壹定沒有好好查字典,因為 serious的第二條義項是這樣給出定義的:(指書、音樂等)啟發思考的,不僅為消遣的。因此我們知道原來古典音樂不同於流行音樂的地方是它內涵深刻, 能發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於低俗。再來看壹下朗文辭典對古典音樂的解釋: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見,古典音樂是歷經歲月考驗,久盛不衰,為眾人喜愛的音樂。如此看來,譯成”經典音樂“的確更妥當壹點。只是大家都說慣了,要改口總覺得別 扭,還是稱其為”古典音樂“吧,要怪只怪當時第壹個翻譯的人,怎麽沒想到“古典”會帶來這麽多的誤解。還好,沒有意譯成”嚴肅音樂“,否則真的是要貽笑大 方了。 當我們聽到巴赫、貝多芬、莫紮特、舒伯特的音樂時,它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優美的旋律,充滿意趣的樂思,還有最真摯的情感,或寧靜、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歡喜、快樂,或悲傷、惆悵...... 音樂是壹種文化現象,歐洲古典音樂是歐洲文化的結晶,它包括交響樂、管弦樂、歌劇協奏曲、器樂獨奏等,欣賞歐洲古典音樂,可以培養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全面提高人的素質和審美能力。 浪漫: 浪漫主義這壹詞的含義,原來是指用羅曼語(Roman)書寫的故事,進而專指長篇小說或騎士故事,後來也包括傳奇小說等。浪漫主義在藝術上的興起,首先出現於十八世紀的文學中。在作品裏,將壹切個人的感情、趣味和才能完全不受限制地表現出來。就是說,作曲家強烈地表現出自己的癖好。這與受形式支配的古典主義在理論上相對立。古典主義的音樂是線條式的而且是鮮明的,浪漫主義的音樂富於色彩和感情,含有許多主觀、空想的因素。然而,這只是原則上的區別,實際上在古典主義音樂中,已含有浪漫主義的因素,而浪漫派的作品中,也多有古典式的內容。 更多浪漫在這 /s/blog_5e4611450100c5tn.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補充: 民族音樂 民樂 最突出的特點是寫意性,也就是烘托壹種精神氛圍,壹種心靈感受。比如 《高山》 、 《流水》 ,並非直接 對景 色進行細致的寫,而是寫情,以情見景。正如子期說----“巍巍乎誌在高山”、蕩蕩乎誌在流水”,是 “誌在”,而非景在也。在這裏,有人會認為我把寫意(和寫實相對)和寫情混為壹談了。但 實際上,寫描繪了客觀事物經過心靈投影之後的影象,在很大程度上經過了人的感情的加工,並進壹步抽象化為音樂形式表露出來,落在紙上而為譜,發於聲則為樂。 民樂的這種寫意性與民樂體裁大多為獨奏或量樂器合奏,而很少有樂隊合奏、協奏這壹事實十分吻合。大型樂隊長於細致入微的景物、色彩描寫,精於大範圍氣氛的烘托,而 心靈深處 的意所至,則是獨奏和少量樂器合奏的專利。在西洋古典體裁中,最貼近心靈的是 室內樂 ,如 弦樂四重奏 之類,也很好地說明了這壹點。民樂的另壹個特點是 個體性 ----寫個人之意,抒個人之情。這與西洋音中的室內樂很相似,但在民樂中似乎沒有,或者說很少有與西洋交響音樂相匹配的體裁與作品。不只沈浸在個人情致裏,而是反映更為廣闊的外部 世界的音樂 作品有 《十面埋伏》 、 《霸王卸甲》 、 《江河水》 等,但是這樣的作品並不是很多。應當說,過於強調意境,過分地沈浸在個人世界中嚴重地限制了民樂的發展,使民樂的音體系沒有達到西方音樂體系的廣度和繁榮程度。這是十分可惜的。 那麽,民樂與古典的最易表現出來的差別是什麽呢?這麽說吧,妳聽民樂,部分時間不會感到 酣暢淋漓 、熱血沸騰,也不太經常感到 纏綿悱惻 ,美得醉人,但它卻能充分調動起妳的心靈(如果妳真的在聽的話),讓妳產生壹種意境、氛圍,並融化在其中,從心底裏產生最細致、最真摯的感。這就是民樂,我們中華民族自己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