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專業留學就業情況介紹如下:
1、音樂制作人:傳統意義上的音樂制作人,是相當於“導演”的角色。制作人是壹個專輯的導演,他要把握整張音樂專輯的走向,風格。例如:如果有藝人來找制作人做funk的音樂,那麽制作人要建立人脈,找錄音棚,找相關資源來***同完成音樂作品。
2、編曲師:工作內容是在已經制作好的詞和曲的基礎上配吉他,鍵盤,人聲和弦等等。
3、錄音師:主要負責各種形式音樂作品的前期錄音工作(包括配音、歌曲、樂器等)。
4、混音師:從錄音師那裏拿來的原材料進行加工,通過藝人和錄音師的想法,加工出壹個相對比較完整的作品。
5、母帶師:對歌曲做整體上的處理,例如音量調整等等。如果把整首歌曲當作壹張圖片,那麽母帶師就是最後加濾鏡的環節。
6、Beat producer:源於嘻哈樂,負責給rap music,流行音樂等等制作伴奏(beat)。壹個好的說唱歌手或者流行歌手,都離不開背後的壹個神級beat producer。
7、音樂教育:中小學以及藝術院校的音樂教師。
主要到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方面工作。專業文藝團體演奏、唱員、創作員;各地市縣行政、企、事業單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層廠礦企業工會及相關部門、機構的管理者、輔導員以及文藝演出、比賽等活動的組織者。
8、音樂表演:指揮家、演奏家、歌唱家等通過自己的藝術實踐,對樂曲做出不同的解釋和表現,從而給聽眾以不同的影響和感受。可以任職於文藝團體、演出公司從事表演,也可以到電視臺、歌舞劇院(團)、高等院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9、作曲及作曲理論:音樂作曲專業,可以到中小學、高等專業院校等學校機構擔任音樂教師,也可以在企業任職、高校任教和理論研究之外,還可以在傳播領域從事策劃和經紀人工作並且組織文藝演出。
10、錄音藝術:這些留學歸來的學生可在電臺、電視臺、電影制片廠、文藝團體、劇場、音樂廳、音樂制作公司、 演出公司、音像出版社及全國各高校專業教學和電化教學單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