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範圍在16-35周歲的中國大陸流行音樂歌手(1974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均可參賽。此次大賽按男聲組、女聲組,組合組(不得超過八人)三個組別進行。
二、比賽方式及賽區設置
中國音樂金鐘獎流行音樂大賽按初選、分賽區選拔賽、總決賽三個階段進行。初選階段各報送單位按規定名額,直接將選手報名表等資料,報送到中國音協,經統籌核定後,直接獲得分賽區的參賽資格,統壹分配到各分賽區進行比賽。
分賽區按照與當地強勢媒體聯合舉辦的方式,***設置六大分賽區。六大分賽區設置:
1.北京分賽區(含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
2.沈陽分賽區(含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
3.合肥分賽區(含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蘇省、山東省、福建省)
4.西安分賽區(含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5.重慶分賽區(含西藏自治區、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重慶市)
6.深圳分賽區(含廣東省、湖南省、湖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江西省、海南省、深圳特區)
三、報送名額及報送辦法
(壹)初 選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音樂家協會選送參賽選手名額,男聲組、女聲組、組合組,各組不少於2名(組),總數不超過10名(組);
2.新疆建設兵團音協、延邊音協、哈爾濱音協、武漢音協、煤礦文聯音協、中石油音協、中石化音協、公安部音協送選參賽選手名額,男聲組、女聲組、組合組,各組不少於1名(組),總數不超過6名(組);
3.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文藝局,送選參賽選手名額,男聲組、女聲組、組合組,各組不少於15名(組),總數不超過60人;
4.中直各表演院團及九大音樂學院,送選參賽選手名額,男聲組、女聲組、組合組,各組不少於2名(組),總數不超過10名(組);
5.除上述報送單位之外的演出團體、媒體和各大唱片公司(含各省級演藝經紀公司及音樂機構),須將選手的錄像資料,報送至中國音協流行音樂學會,經復審後,統壹分配到各分賽區進行比賽。
6.社會自由音樂人可將錄像資料,報送中國音協流行音樂學會參賽,經復審後,再統壹分配到各分賽區進行比賽。
(二)分賽區選拔賽
經初選後的選手,將進入各分區選拔賽。各分賽區視報名情況可設置初賽(根據錄音或錄像評選)、復賽、決賽等輪次。原則上,各分賽區三個組別(男、女歌手,組合選手),選拔產生的賽區第壹至六名(組),將直接進入深圳總決賽;
(三)總決賽
經分賽區選拔的選手,將參加全國總決賽。總決賽分復賽、半決賽、決賽三個輪次進行。
1.復 賽:三個組別各選36名(組)進入;
2.半決賽:三個組別各選24名(組)進入;
3.決 賽:三個組別各選12名(組)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