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典籍《山海經》《世本》《呂氏春秋》等記載音樂發明者和樂器發明者有很多人,那麽究竟誰是音樂的發明者呢?
《山海經?海內經》說,帝俊有八個兒子,他們始創音樂和舞蹈;又說晏龍創作琴瑟。而《大荒西經》則說,顓頊的曾孫、祝融之子太子長琴,在榣山上首創音樂。《西山經》提到,在天山上有個狀如黃囊,色如丹火,六足四翼,面目渾沌,名叫帝江的人,創作了音樂和舞蹈。
由於實在無法解開音樂發明者之謎,於是在《大荒西經》中出現了夏後啟派他的三個妃嫁到天上去學習音樂的神話,她們帶回《九辯》《九歌》等樂章,演出了《九招》。
《世本》似乎很客觀地記載了許多音樂和樂器的發明者:伏羲造琴瑟,女媧作笙簧,隨作竽、笙,神農作琴作瑟,伶倫作律呂並首創磬,垂作鐘,巫鹹作鼓,毋句作磬,舜作簫,夔作樂。
《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有詳細的陳述曰:?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風而陽氣畜積,萬物散解,果實不成,故士達作為五弦瑟,以來陰氣,以定群生。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壹曰《載民》、二曰《玄鳥》、三曰《遂草木》、四曰《奮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達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總萬物之極》。
昔陶唐氏之始,陰多滯伏而湛積,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氣郁閼而滯著?筋骨瑟縮不達,故作為舞以宣導之。
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聽鳳皇(凰)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以生之,故曰黃鐘之宮,律呂之本。黃帝又命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以施英韶。?
又說顓頊在空桑山上聽到優美的風聲,而命飛龍創作名為《承雲》的樂歌。然而,在開列了許多音樂和樂器的發明家,列出許多樂章的名稱以後,《古樂》篇終於只好作出?故樂之所由來者尚矣,非獨為壹世之所造也?的結論。
較新的研究表明,音樂是勞動人民集體智慧的結晶。宋兆麟《中國原始社會史》運用大量民族誌材料,指出原始音樂由聲樂和器樂組成,聲樂是為協調勞動時的動作和減輕疲勞而創作的勞動號子,後來才發展成娛樂的形式;而器樂則出於狩獵需要,人們創造了誘捕飛禽走獸的擬聲工具,再逐步改造、完善、發展成樂器。
此說與《古樂》篇的答案倒是壹致的,然其是否為最終答案,仍有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