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合唱作品介紹如下:
1.巴赫?《馬太受難曲》“來吧,兒女們,與我同悲傷”
2.亨德爾 哈利路亞(選自《彌賽亞》)
3.莫紮特?《安魂曲》“垂憐經”
4.貝多芬?《歡樂頌》(選自《第九號交響曲》“合唱”)
5.貝多芬 《莊嚴彌撒》“信經—化體”
6.普契尼 《蝴蝶夫人》第二幕“嗡鳴合唱”
7.柏遼茲 《基督的童年》
8.瓦格納 《羅恩格林》婚禮合唱
9.威爾第?《納布科》“飛吧,讓思想插上金色的翅膀”
10.奧爾夫?《博伊倫之歌》“命運,世界的女神”。
合唱的發展:
法國大文豪羅曼·羅蘭說:“藝術中沒有進步的概念,因為不管我們回頭看多遠,都會發現前人已經達到了完美的境界……假如有人認為幾個世紀的努力已經使我們進壹步接近完美,那將是荒謬可笑的……”
交響音樂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分遙遠的歷史長河中。它的名稱源於古希臘,是當時“和音”和“和諧”兩個詞的總稱。到了古羅馬時期,它就演變成為泛指壹切器樂合奏曲和重奏曲的代稱。
16世紀,也就是歐洲的文藝復興時期,交響樂這壹名稱被當作了壹切和聲性質的、多音響器樂曲的標誌。而到了巴洛克音樂的初期,它又主要指歌劇、神劇和清唱劇等作品中的序曲及間奏曲。
18世紀初期,音樂藝術在歐洲得到了迅猛的發展,隨著歐洲產業革命的進程,音樂藝術也開始逐步地走向平民化和社會化。在這個時期中,交響樂作為壹種獨立的藝術形式,其規模和形式都慢慢有了明確的含義。當時的意大利歌劇序曲,以它特有的“快——慢——快”三個段落而成為了古典交響樂的基本雛形。
到了18 世紀中葉,德國曼海姆(德國南部的文化中心)樂派的作曲家們,以壹系列積極而富有創新性的創作,使交響樂的基本形式得以進壹步的完善。
交響樂隊的真正形成是在近幾百年內,嚴格來說就是在維也納古典樂派所興盛的時期。在這之前,交響樂隊的結構組成並不完善,還只是壹些編制不全的管弦樂隊。如在海頓和莫紮特的創作中,樂隊的編制和規模也僅僅限於室內樂特征的小型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