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最著名的唯心主義哲學家普拉頓(公元前427-公元前347),是西方哲學史上第壹個建立完整的客觀唯心主義哲學體系的人。
兩者之間的比較:
1.重視音樂教育在教育思想中的教育功能。
孔子開辦私塾,把禮樂作為他教學內容的主要部分。“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涵蓋三千年,七十有二人”(史記,六藝為:禮、樂、射、禦、書、數六項。在教學內容上,音樂教學被放在第二位;在教材的選擇上,以《詩》、《書》、《禮》、《越》、《易》、《春秋》六書為基本教材。
作為系統教育的體現,孔子的育人教育內容包括“文、性、忠、信”四教(“子教四事:文、性、忠、信”)《論語》)。還包括知、勇、藝、義、禮、樂。而“樂”是孔子“四教”之壹的“文學”中的重要科目。“魯茲問大人,孔子曰:‘若臧武忠之知(智),公之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術,文以禮樂,亦可成人。"(《賢文》),他認為人的全面修養不能缺少音樂,缺少音樂天賦的人不是完整的人,所以提出了"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泰伯》)。
孔子說,'以道為旨,以德為據,以仁為據,遊於術中'(蜀二),其中'道'是常,'德'是本,'仁'是歸依,'術'是自由遊戲。孔子說的“藝”,就是“六藝”。“遊藝”既是前三者的不足,也是前三者的完成。正是通過對客觀規律的全面把握和運用,在現實中實現了人的自由,完成了“有誌氣”、“有德”、“有仁”的人的全面發展和人格歷程。與“遊藝”相聯系的是孔子“樂”的教育主張。正如“徜徉於藝”高於“誌”、“德”、“仁”,“樂成”是指人格的完成高於“興於詩”、“立於禮”,它是通過“樂”的修養來培養壹個全面發展的人。在孔子看來,從個人成長的角度來說,也應該遵循“詩之盛,禮之立,樂之成”的原則。這裏需要指出的是,《論語》中的“樂”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壹是指“以禮為樂”,與音樂(“藝”)的運作行為有關;二是指音樂教育的快樂,是對音樂教育行為的總結。孔子崇尚音樂成就的修養,通過音樂審美過程中的潛移默化,使人的精神境界趨於完善,成為符合儒家政治要求和道德規範的“仁者”。在這裏,音樂被視為培養和塑造人(“成人”)的重要手段。上面提到的孔子音樂教育的主要內容,可以用21字來概括,即所謂:以道為旨,以德為靠,以仁為靠,以藝為行,以詩為興,以禮為立,以樂為樂。顯然,在這裏,“音樂”的完成是其教育的最後階段。在此之前,學習者以完成對詩歌和禮樂的學習為前提,從未離開音樂藝術教育中音樂教育的實現。所以不能等同於壹般的音樂教育,這恰恰證明了音樂教育整體上是孔子教的。
教育系統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可或缺的。
柏拉圖非常重視音樂教育在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認為音樂對人的教育有潛移默化的影響。“音樂教育比其他教育重要得多”(柏拉圖《國民性篇》),主張音樂是所有國民教育的必修課,兒童應從小學習音樂。他在自己的教育計劃中指出:“作為未來的統治者,孩子們,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在17歲和18歲之前,都必須致力於體育和音樂的學習。音樂被視為重要的必修科目,其次是算術、幾何、天文和聲學(音樂的數學理論);30歲的時候,選擇最好的,然後學習。
“善”的科學——辯證法(或哲學)。文學被用來向他們介紹人類的偉大成就,音樂被用來揭示他們想象中的美與善的真諦,使他們的生活像音樂壹樣“有節奏”、“悠揚”、充滿“和諧”,他們的行為是美的。所以,兒童階段的音樂教育是最關鍵的。壹個孩子從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節奏與和諧已經浸入他的內心,在那裏他會變得溫柔有禮;如果妳接受的教育不好,結果會相反。再者,壹個經過適當教育的孩子,會非常厭惡醜陋的東西,欣賞美好的東西,感受到它們的靈感,並從中汲取營養,這樣他的心智才能成長為既美好又善良的人。他可以無意識地譴責任何醜陋的東西,盡管他還年輕,但他不知道為什麽。等他長大了,理智了,他會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因為他的教養讓他有同感,這很自然。古希臘的斯巴達受他們思想的影響,建立學校,教他們學習文化知識,唱聖歌和戰歌,把音樂教育與宗教舞蹈和軍事訓練結合起來,目的是使他們成為堅強的戰士和有教養的“管家”。
斯巴達人有節制,有教養,所以“紀律和服從的精神在斯巴達盛行”(色諾芬的斯巴達城邦)。古希臘的雅典教育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培養身心和諧發展的教育體系。從七歲開始,男孩會去文法學校學習語法,在音樂學校(也叫鋼琴學校)學習音樂,主要學習唱歌、樂器和詩歌。
2.重視音樂德育的社會功能。
孔子非常重視音樂的社會德育功能。“子曰:‘人之無情,何以為禮?“無情有什麽樂趣,”"(《論語·八蜀》),由此可知,禮而無仁,禮所規定的等級名分貴賤的秩序是無法維持的。"人都沒心沒肺的,妳高興什麽?“這時我們才充分認識到,音樂具有君臣之間、父子之間、兄弟之間、天下之間媾和的特性。在孔子看來,“樂”最適合宣揚仁政,能使人際關系和諧,等級關系協調。同時,在音樂的內容上,要求以仁補禮之不足,使音樂的內容與禮相契合,提倡禮樂手段的運用,貫徹以“仁”為核心的理論。他以“樂”為手段,配合“禮”,賦予“樂”以治國平天下的政治功能,提出“禮樂治國”。移風易俗,不擅音樂。”(《孝經·廣道道》)禮為外修,樂為內修”的思想,旨在以禮來規範人的外在行為,以樂來培養人的內在品質。這種思想反映了他用音樂改造社會風氣的意圖。
柏拉圖非常重視音樂的教育功能。他認為音樂教育可以使他們“行為優美”,使受過適當教育的人具有高尚的靈魂,具有“敏銳地發現藝術或自然中的疏漏或錯誤的能力”(柏拉圖的《普羅塔哥拉》)。在柏拉圖看來,優秀的音樂可以改變人的精神面貌,影響人的行為;它能促進人形成完善的人格,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這些不僅是城邦的管理者和捍衛者必須具備的素質,也是所有公民都應該努力達到的“境界”。即使是女性,也應該受到詩歌和音樂的影響,但用的“歌”應該和男性用的不壹樣。
3.音樂美學的評價標準
孔子確定的音樂美學評價標準--至善。
孔子不僅強調音樂的思想性和教育功能,而且非常重視音樂的藝術性。“聽說邵在齊,卻不知三月肉的滋味。我說:‘我不想幸福,但我太幸福了!’" "(《論語》)《邵》樂是舜時代的樂舞,是反映原始社會最高水平的作品。所謂“九成吹笛,鳳來樂器”(《尚書·藝紀》),這種樂舞的風格是“濕和,似南風”(《樂微動聲樂器》),優美抒情,似春風。藝術的高度(完美)令人著迷。內容不錯(完美)。這部作品的內容是歌頌姚的德行。“子曰:‘少’既美且善。《論語·蜀二·巴蜀》),它認為這種樂舞最能體現它所追求的內容(“德性”)與藝術(藝術形式)緊密統壹的目的。子曰:“吳是完人,而非完人”。吳是的樂舞。內容是:“斬周以除其害,其德可成武”(《李周·官純·大》)。作品內容是歌頌周武王的武藝,展示武王伐周全過程的樂舞。是古代樂舞中非常著名的具有很高藝術性的武舞。他覺得雖然音樂和舞蹈的藝術水平很高——很美,但這是美中不足。
樂舞部的內容是以武力取天下,而不是姚贊順、順讓輿最主張的天下政權和平更替,所以他作出了“盡善盡美,不盡善盡美”的評價。孔子認為好的作品應該是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結合,即美與善並重,形式(藝術)的美與內容的善,兩者應該統壹。這壹辯證思想確立了中國古代音樂的審美評價標準。
柏拉圖認為:“我們總是用體育鍛煉身體,用音樂鍛煉頭腦。”“節奏和旋律最有力量沈浸在靈魂深處。如果教育方法得當,就會用美浸潤心靈,從而被美化……”“音樂教育除了非常註重道德和社會目的之外,還必須把探索美好的事物作為自己的目的,教育人們向善向善”(柏拉圖《理想國》)。音樂以吸引人的感情為軸心,對人生價值和人的魅力有著全局性的影響。
充實充實,陶冶情操,提升素質,最終促進人格的和諧良好發展。
通過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孔子和柏拉圖的音樂思想有很多相似之處。兩者都非常重視音樂教育在其教育體系中的審美功能和教育功能,把音樂教育作為育人的重要內容和手段。他們不是簡單地把音樂作為審美對象,而是充分利用音樂的審美特性來培養人欣賞美、感受美、創造美的能力。都強調音樂對人的情感和品質的影響及其倫理啟示。
孔子和柏拉圖的音樂教育思想是世界文化寶庫中兩顆璀璨的明珠。學習、借鑒和研究它們,對於加強人們對音樂教育的認知功能和社會功能的認識,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