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諧。許多人認為,在所有規律中,和諧是展臺設計最重要的壹條規律。展臺是由很多因素,包括布局、照明、色彩、圖表、展品、展架、展具等組成。好的設計是將這些因素組合成壹體,幫助展出者達到展出目的。 但萬事都有壹個度的把握,過於完美也就失去的意義。
(2)簡潔。展臺越復雜就越容易使參觀者迷惑,就越不容易造成清晰、強烈的印象。壹般人在瞬間只能接受有限的信息。觀眾行走匆忙,若不能在瞬間獲得明確的信息,觀眾就不會產生興趣。另外,展臺復雜也容易降低展臺人員的工作效率。
展品要選擇有代表性的擺放,次要產品可以不展示。展出公司往往以為數量能顯示價值,因此大量堆放展品,在有限的空間堆砌展品效果其實最差。選擇布置展品必須有選擇,有所舍棄。
不要使用所有設計和布置手段。簡潔、明快是吸引觀眾的最好辦法。照片、圖表、文字說明應當明確、簡煉。與展出目標和展出內容無關的設計裝飾應減少到最低程度。不要在展臺墻板上掛貼零碎的東西,比如展覽手冊、小照片等。不要讓無關的東西分散觀眾的註意力。
畫蛇添足,有時是客戶要求,有時是設計人自認清高堅持原則。學會換位思考,沒有人願意去欣賞壹個自己認為過於啰嗦的作品。
(3)突出焦點。展示應有中心、有焦點。焦點選擇應服務於展出目的,壹般會是特別的產品--新產品、最重要的產品或者最被看重的產品。通過位置、布置、燈光等手段突出重點展品。咨詢臺也可以是焦點。聲像設備也可以將參觀者吸引到展臺。為產生最大展示效果,應設計布置焦點,但是焦點不可多,通常只設壹個。焦點過多容易分散參觀者的註意,減弱整體印象,可以通過單獨陳列、利用射燈等手段突出、強調重點展品。
有時,壹個作品需要畫龍點睛之筆,展臺設計也壹樣,也許需要壹束光或壹點不同的色調使個性富有活力。
(4)表達明確的主題,傳達明確的信息。主題是展出者希望傳達給參觀者的基本信息和印象,通常是展出者本身或產品。表達明確的主題從壹方面看就是使用焦點,從另壹方面看就是使用合適的色彩、圖表和布置,用協調壹致的方式以造成統壹的印象。
預算充足的展出者往往會建造豪華的展臺,給參觀的各方人士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可能並沒有傳達明確的主題和信息。設計人員往往註意吸引力、震撼力,而忽略表達明確的商業意圖,或者忽略宣傳產品。
使用設計、布置手段和用品要服務於展出目標,要與展出內容壹致。不要貼掛與展出目標無關的照片、圖面。不要播放與展出內容無關的背景音樂。
如果只是為了豪華或者根據客戶的價位來出圖,妳可以說不是壹個好的設計師。圖的實用性直接與設計有關系。
(5)建立醒目標誌。與眾不同能吸引更多的參觀者,使參觀者更容易識別尋找,使未走進展臺的參觀者也會留下印象。設計要獨特,但是不要脫離展出目標和商業形象。
到外去看別人的設計圖,到最後只有壹種可能,自已不知道應該設計什麽樣的圖,沒有主題。
(6)從目標觀眾的角度做設計。傳統的設計,特別是像廟宇、宮殿、銀行等,強調永恒、權威和壯觀。但是在競爭的展覽會上,展出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靠觀眾的興趣和反應。因此,展覽設計要考慮人,主要是目標觀眾的目的、情緒、興趣、觀點、反應等因素。從目標觀眾的角度進行設計,容易引起目標觀眾的註意、***鳴,並給目標觀眾留下比較深的印象。
(7)考慮空間。設計人員還需考慮展臺工作人員數量和參觀者數量。擁擠的展臺效率不高,還會使壹些目標觀眾失去興趣和耐心。反過來空蕩的展臺也會有相同的效果。由於設計人員對展臺面積沒有多少決定權,所以主要靠在設計安排上下功夫,比如布局、展臺展架使用量以及布置方法。
(8)人流安排。展出者也許希望在展臺內有大量的能自由走動的觀眾;也許希望吸引大量的觀眾,也許希望只讓經篩選的觀眾走進展臺;也許希望記錄每壹觀眾的數據;也許希望只記錄經篩選的少數觀眾;或者甚至不考慮此工作。因此,設計人員在開始就要了解展出者希望何種人流。
(9)展臺易建易拆。展臺結構應當簡單,在規定時間內能夠裝拆。建拆施工時間通常由展覽會組織者決定。設計人員在開始設計前應當了解施工時間。
(10)慎重設計,不輕易更改。設計時,要考慮周到、全面,設計方案壹旦討論通過就不要輕易更改,尤其不要在後期更改,更改可能拖延施工,增加費用,甚至影響開幕。
(11)在預算內做設計。預算常常是矛盾源。預算和設計要求之間可能有很大差距。在設計人員的筆中,必須現實地接受預算,在預算內盡力做好設計工作。如果預算不清楚,並不意味沒有限度。這很可能造成很多麻煩。如果設計施工開支過多,設計人員應當承擔責任。因此,要堅持弄清楚預算標準。控制開支,事先安排所有項目及標準,在預算內做好設計施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