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1 10:53:58 作者: 來源:互聯網 瀏覽次數:355 文字大小:大中小
各區縣市教育局、各直屬高中學校:
按照省教育廳的統壹部署,2010年春季教材已經開始征訂,請各單位按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做好普通高中教材征訂工作。為便於做好教材征訂工作,現就普通高中2010-2011學年下學期課程設置作如下說明:
壹、必修課程設置,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和哈爾濱市普通高中課程設置和課時計劃執行,不做調整。
二、選修課程開設,由學校按修訂後的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的精神,並參照黑龍江省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進行落實。修訂後的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關於學校選修課開設的原則作了明確,具體內容如下,請學校按要求落實:
普通高中要按照課程設置合理有序地安排課程內容。高中壹年級主要設置必修課程,逐步增設選修課程。高三下學期在安排總復習的同時,應保證學生必要的藝體活動時間,同時鼓勵學生按個人興趣和需要繼續修習課程,獲得壹定學分。
學校要在保證開足開齊必修課程的同時,按照差異性原則制定開設選修課程的規劃。辦學基礎好、師資力量強、生源質量高的部分省級示範性高中(省重點高中)選修I的內容壹應全部開設,鼓勵學生每個科目至少修習2個模塊;內容二根據學生興趣、特長和需求科學整合、選開,並加強選課指導,學生根據人生發展規劃選學;選修Ⅱ應至少提供48學分的課程供學生選擇。其它省級示範性高中(省重點高中)、市級示範性高中(市重點高中)選修I的內容壹應全部開設,學生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表》的要求選學,對特別優秀的學生,應鼓勵每個科目至少修習2個模塊;內容二根據校情、師情和生情開設;選修Ⅱ應至少提供24學分的課程供學生選擇;普通壹般高中選修I的內容壹可由學校、教師和學生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表》的要求每個科目***同選擇修習1個模塊;內容二不做規定;選修Ⅱ應至少提供12學分的課程供學生選擇。
普通高中要特別重視綜合實踐活動、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美術、音樂等課程的安排,保證教學時數,強化學分管理,不得隨意減少課時。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中分層次開設選修課的指導意見,做好學校開設選修課的規劃和安排,做好今年的教科書征訂工作。
三、普通高中2010-2011學年下學期教材征訂參考目錄如下:
1、2010-2011學年度高壹下學期訂書目
學習領域
科目
內 容
語言與
文學
語文
必修3、必修4
外語
必修3、必修4
數學
數學
必修5、必修2
人文與
社會
思想政治
必修2
歷史
必修2
地理
必修2
科學
物理
必修2
化學
必修2
生物
必修2
技術
信息技術
由學校在四個必選模塊中選擇開設壹個模塊
通用技術
技術與設計1
2、2010-2011學年度高二下學期訂書目錄
學習領域
科目
內 容
語言與
文學
語文
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外語
選修7;選修8
數學
數學
文:選修1-2;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理:選修2-2;選修2-3
人文與
社會
思想政治
文:必修3;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理:必修3
歷史
文: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地理
文: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理: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科學
物理
理: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化學
理: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生物
理: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開設選修模塊
3、高三年級由學校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征訂教科書。
4、體、音、美、高二技術學科,由學校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征訂選修課該學科教科書。
特此說明。
哈爾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壹處
二〇壹〇年九月二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