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把我現在的理解跟妳說說,很多只是大體思路。我是聽了兩年古典音樂的業余愛好者。妳如果真的非常想仔細鉆研這個問題,可以看壹些哲學家寫的專門討論音樂與哲學的書,他們肯定比我水平高得多。
①音樂無法表達明確的哲學觀點。哲學觀點都是要用語言來描述的,哲學著作全是用文字構成的,“我思故我在”這樣的哲學命題也都是用話說出來的。音樂又沒有特定的含義,妳怎麽說它表達哲學觀點?
②音樂的聽覺感受可以讓人聯想壹些哲理。音樂本身的聲音差異是客觀存在的,聽眾根據聲音本身的聽覺感受可以聯想壹些哲理,但都是比較模糊而且是因人而異的。比如馬勒寫的交響曲比起施特勞斯家族寫的圓舞曲,從聲音上來說樂器音色就豐富很多,音樂段落有很多,調的變化也多得多,絕大多數聽眾多會認為馬勒寫的比施特勞斯家族寫的有哲理得多,而且可以自己聯想,比如壹段陽光抒情的大調旋律之後突然變成很激烈很陰暗的小調旋律,聽眾就可以認為這裏面表達的事物的兩面性,陰陽轉換等等,隨便妳怎麽想。還比如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第壹樂章從聲音上讓人覺得比較壓抑,而第四樂章聲音本身就給人覺得很陽光很歡快,而且大氣磅礴,像是勝利的預示,所以就讓人聯想到“人可以戰勝命運”。
③音樂家可以看了哲學書以後產生靈感寫曲子,但曲子和哲學書的內容不可能有嚴格的對應(還是因為音樂沒有具體的意思)。比如理查德·施特勞斯寫的交響詩《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就是看了尼采寫的哲學書《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之後來了靈感,寫了音樂。妳可以姑且認為音樂表達的哲學觀點和書裏壹樣,但我說不壹樣妳也沒法反駁。
④古典音樂背後的思維當中,可以挖掘不少西方文化的現象,從而上升到文化層次總結壹些哲學觀點(不光是音樂可以這樣做,繪畫、舞蹈、宗教甚至現代的電影、攝影等等都可以從中挖掘文化現象看到壹些哲學觀點)。比如古典音樂發展史就可以看出,音樂幾乎是越來越註重對比,包括各種強弱對比、大小調色彩對、快慢速度對比等等,體現了西方文化確實重視事物的對立、競爭。還比如浪漫主義時期的音樂,絕大多數在壓抑的小調音樂中間設置壹個很抒情很悅耳的大調段落,繪畫裏也有很多近處畫現實的景物,但是遠方流出空白像是令人神往的天國。這都體現了西方傳統文化當中“二元世界”的觀念,認為人生活在現實世界,但現實世界是充滿苦難的,人總要追求壹個美好的精神世界或者說理想,現實與理想這兩個世界明確分離是西方從古希臘開始就有的哲學觀點,現代哲學的壹個重要特點就是打破這種二元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