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的準確定義是compose,即“組織”的意思。什麽是組織?就是對素材進行整合、組裝、創造性地安排、使用。因此,嚴格地說,按照西方音樂的標準,旋律創作不壹定屬於真正的作曲,對素材進行嚴密的安排組織並成為最後可以演奏的音樂才是作曲。
根據法國音樂界的定義,作曲的風格可以分為三類:
1、ANAMORPHOSE:這種風格強調音樂的主體幾乎不變,改變的只是聽者的感受;
2、METAMORPHOSE:這種風格需要音樂產生壹種漸進的變化,主導思想認為音樂就如同壹個生命,會因為新陳代謝逐漸產生變化和變形。上壹個章節的音樂表現形式雖然結束,但下壹個章節的音樂表現形式是上壹中表現的自然演變,這種變化不是突然的,是壹個漸進的過程。這就是METABOLE。
3、CORRESPONDANCE:這種風格相對較為自由,由聽者每個人自己去尋找不同音樂部分的呼應關系。
作曲基本概念和術語
壹、和聲學
和聲學是研究多個音***同發聲的效果,規律的學問。若將旋律比作“骨”則和聲就是“肉”,只有有了和聲,音響才變得豐滿、協和、動聽。和聲學地位非常重要,可謂是壹切音樂理論的基礎,許多音樂大師都對和聲學作出過傑出的供獻。但和聲學內容浩繁、規則很多,不易學好。但掌握和聲學基本常識得益最大,值得壹試。這裏簡單介紹壹些重要的基本概念和術語。
壹 三和弦
由根音與上方三度音及上方五度音疊合而成的和弦叫“三和弦”。三和弦是構成和弦功能的最基本的和弦,用得最多。按結構分,三和弦有“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和“減三和弦”(只有壹個)。按功能則可分為“主和弦”(主音為根音的三和弦)、“屬和弦”(屬音的三和弦)和“下屬和弦”(下屬音的三和弦)。此外,每個三和弦又有兩個轉位和弦。主、屬、下屬這三個和弦稱作“正三和弦”,其余的四個叫作“副三和弦”。這四個副三和弦又分屬“屬功能”組和“下屬功能”組。
二 七和弦,九和弦,變和弦
三和弦上再疊加壹個三度音(根音的七音)形成的和弦叫作七和弦。七和弦是不協和和弦。最常用的七和弦是“屬七和弦”(屬和弦形成的七和弦)。重屬和弦、減七和弦也時常碰到。若在七和弦上再加上壹個三度音(即根音的九音)即為九和弦。九和弦也都是不協和和弦。若和弦中除根音外的某個音不按原規律而變換成另壹個音,這樣的和弦叫“變和弦”。九和弦與變和弦的功能色彩比較特殊且不易把握,故應用較少;簡單作品中基本不出現。
三 和聲聲部
和聲壹般由“高音”、“中音”、“次中音”和“低音”這四個聲部構成。在寫和聲的譜表裏高音部處於最上方,低音部在最下方,中音、次中音部在當中。故常把高音部和低音部這兩個聲部統稱為“外聲部”,而中音和次中音聲部則叫作“內聲部”。高音部壹般是主旋律聲部;兩個內聲部主要是配置和聲,也常被稱作“填充聲部”。和聲在進行、連接中,內聲部要求充實平穩,聲部間不許交插。低音部始終是和聲中的最低音,決定著根音,故它不僅起著基礎作用,而且領導著和聲的走向,其作用十分重要。
“四部和聲”的寫作是作曲的重要技能之壹,作品不論大小,均應以此為起點(主旋律確定之後,即著手和聲寫作)。配器使和聲織體具體化。(由於不同的樂器分屬不同的聲部,故總譜可按和聲聲部寫,也可按樂器分組寫:如弦樂聲部、銅管樂聲部、木管樂聲部…)不同作曲家的和聲風格往々各異:或富麗堂皇,或雄渾寬厚,或清澈透明。如瓦格納的作品即以華麗著稱。
四 和聲的進行、連接、“解決”
和聲在樂曲進程中要不斷地轉換、變化、中止;各聲部也要為此恰當地過渡,連接。因此這是寫和聲的基本功。和聲進行的基本特點是由“穩定”到“不穩定”再到“穩定”;由“協和”到“不協和”再到“協和”的交替循環。其功能進行的圖式為:T-S-T,T-D-T 或T-S-D-T。小說《妳別無選擇》中多次提到的所謂“功能圈”就是這個意思。該小說中還提到“解決”這個術語。這是指不協和和弦(如七和弦)在進行,連接中向協和和弦轉換的方式,其基本法則是將各聲部的音向各自最靠近的協和音過渡,如 7→1;4→3,等;而協和音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