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的概念
指通過舞臺表演來吸引觀眾感官的藝術形式,其中心是演員的表演。因此,它也被稱為“舞臺藝術”或“演員藝術”圍繞著演員的表演,戲劇包含了許多因素,如文學因素(劇本)、音樂因素(音樂伴奏、音響效果和唱腔)等。)、藝術因素(布景、燈光、舞臺布景)、舞蹈因素(演員優美的動作和姿態)等等。它是壹門綜合藝術。在戲劇作品中,人物之間的矛盾鬥爭因其目的不同而被稱為戲劇沖突。戲劇作品總是通過沖突的呈現、發展和解決來完成的。戲劇沖突的成功是戲劇失敗的關鍵,而所謂的戲劇就是因為戲劇沖突解決的獨特、新穎和豐富的內涵而形成的。由於演出時間、空間和觀眾的限制,戲劇中的矛盾和沖突應該更加集中、簡潔、尖銳,以反映現實生活中的矛盾和沖突。
西方戲劇的誕生西方戲劇的黎明壹般被認為是古希臘悲劇,起源於古希臘城邦對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崇拜儀式。在節日裏,人們扮演狄俄尼索斯,唱“神頌”,跳“羊人舞”(羊是代表狄俄尼索斯的動物)。古希臘悲劇都是詩劇,嚴謹、古雅、莊重。演出時有合唱,歷史事實表明合唱先於演員存在。關於這個起源,還可以參考德國哲學家尼采的早期哲學著作《悲劇的誕生》。
中國戲劇的誕生按照西方的定義,中國沒有“戲劇”的傳統。但總的來說,在討論中國的戲劇時,如果不嚴格定義,中國的古代戲劇應該歸入戲劇的大類。中國傳統戲曲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先秦至漢代的巫儀式,但宋代南戲的發展導致了戲劇文本的完整創作。中國古代戲劇現存最早的劇本是南宋的張協狀元。元代以大都、平陽、杭州為中心,元雜劇輝煌壹時。後世形成了許多戲劇形式,即各種戲劇。昆曲在明代發展後,首先受到士紳醫生的追捧和喜愛。他們創作了大量的劇本,不斷修改總譜,同時修改昆曲的戲劇理論,使傳奇劇本成為壹種新的主流文學形式。後來,昆曲在明末清初受到宮廷的喜愛,成為貴族生活的壹部分,成為官方認可的戲劇藝術,因此被稱為“雅”;以地方方言為基礎,深受人民群眾喜愛的地方戲,稱為“花兒”。於是在清代形成了“雅俗之爭”,實際上是傳統戲曲共同繁榮的局面。這豐富了中國傳統戲曲藝術的範疇,形成了自己的藝術特色。近年來,臺灣省戲劇研究學者曾永毅提出了壹套觀點,即在討論中國戲劇起源時,應區分“大戲劇”和“小戲劇”。大劇是成熟的劇,小劇是劇的原型。該劇是在金元雜劇之後才發展起來的,而之前的宋雜劇、唐代勉、挑娘、坡頭、參軍、樊噲的敗王等。都可以列入小劇的行列,而中國早就有小劇了。在中國與近代西方發生文化接觸之前,並不存在西方意義上的“戲劇”(主要是戲劇)傳統。中國傳統戲劇是壹種以情節為主線,“歌舞為故事”,集音樂、歌唱、舞蹈、武術、雜技於壹體的綜合藝術形式,即傳統戲曲曲藝。作為壹種文學戲劇,戲劇文本(即“劇本”)是戲劇的基本要素,是戲劇的前提。劇本最重要的是可以搬上舞臺。戲劇文本不是藝術的完成,直到舞臺表演之後才是最終藝術的呈現(即“表演文本”)。歷代文人中,也有人寫出了不適合舞臺表演甚至根本不可能表演的劇本。這種戲劇文本稱為案頭劇(也叫書房劇)(如王爾德的詩劇《莎樂美》)。現代戲劇中也有無劇本表演的例子。戲劇的文學版,在不演出的時候,可以作為壹個獨立的文學文體來欣賞。
戲劇類型
戲劇文學按容量可分為長篇劇、獨幕劇和小品;張京劇演員可分為話劇、戲曲、詩劇、芭蕾、戲曲等。按題材可分為神劇、歷史劇、傳奇劇、市民劇、社會劇、家庭劇、科幻劇等。根據戲劇沖突的性質和效果,可以分為悲劇、喜劇和戲劇。但最基本、最常用的範疇是悲劇、喜劇、戲劇,其中悲劇出現的時間早於喜劇,戲劇也被稱為悲喜劇。悲劇:沖突的本質:“歷史的必然要求和這個要求無法實現的事實”悲劇的審美價值:“把生活中有價值的東西毀掉給人看”。喜劇:審美價值:“把不值錢的撕給別人看”。戲劇:壹種將悲劇和喜劇融合成壹個新整體的深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