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音(拼音:yρn)是壹級漢字(常用字)。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春秋銘文中。聲音的本義是聲音,引申為消息,如好消息、好消息等。它還擴展到音節。也指音樂。“聲”的本義是音樂,然後指壹般的聲音。
音樂元素
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要素,包括力度、調性、時長、音色等等。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組合,就形成了音樂常見的“形式要素”,如旋律、節奏、和聲、力度、速度、調式、形態、織體、音色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是音樂的表現手段。音樂最基本的要素是旋律和節奏。
音樂是壹種藝術形式和文化活動,其媒介是按時間和規律組織的聲波(機械波的壹種)。它的基本要素包括力度、調性、時長、音色。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組合,構成了音樂常見的“形式要素”,如節奏、旋律、和聲、力度、速度、調式、形態、織體等。
構成音樂的形式要素是音樂的表現手段。不同類型的音樂可能會強調或忽略壹些元素。音樂是通過各種樂器和聲樂技巧來演奏的,分為器樂、聲樂(如無樂器的歌曲)和歌唱與樂器相結合的作品。
在最壹般的形式中,音樂被描述為壹種藝術形式或文化活動,包括音樂作品的創作、演奏、評價、音樂史研究和音樂教學。古希臘和印度哲學家將音樂定義為水平排列為旋律,垂直排列為和聲的音調。
“壹切領域都是和諧的”、“這是我耳朵裏的音樂”等俗語,指出了音樂通常是有秩序的、好聽的思想。但是20世紀的作曲家約翰·凱奇認為任何聲音都可以是音樂。比如他說“沒有噪音,只有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