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民謠,民謠更像詩,用文字撒壹個謊,聲音卻出賣了他。所以我們聽著音樂,掩面哭泣。
民謠是壹個獨特的樂種,適合懵懂的少年,也適合滄桑的大叔。就好像赤著腳從大理走到拉薩的街頭,是少年的成長。
曾經喜歡過壹個姑娘,喜歡了三年,那種感覺很奇妙,以至於後來壹度很沮喪,認為余生可能不會有這種感覺了。
於是宋東野的《董小姐》聽了好多年,不過那姑娘不姓董。
想站在她面前,告訴她:“妳嘴角下落的樣子很美。”其實最想說的是:“跟我走吧。”
懦弱的人終究是沒有說出這些話,很多人都會有這種經歷,在壹無所有的時候,遇見想要守護壹生的姑娘,卻沒有辦法接受自己壹無所有地愛她。
半夜,難眠,聽陳泓宇的《理想三旬》,每當覺得自己活得壹無是處的時候就會聽它。雨後,薄霧中開車,駛向何處?有些倦怠了,愈發的嗜睡,醒著就會懷疑。
“弄臟了每壹頁詩”寫的真好,青春醉倒在籍籍無名的懷,我想這才是熱淚崩壞的憂煩。
李誌是民謠界的流氓,趕著音樂放牧的美好場景不好和他聯系在壹起。但他卻最接近民謠的根底,所以很多人不喜歡他。他忠誠地記錄著,忠誠地敘述,於是我有了鄭州的記憶,守著空空的米店,懷念南京的姑娘。
《殺死那個石家莊人》前奏出來,顫栗。用壹張假鈔買了壹把假槍,殺不死石家莊人,自己卻被生活殺死。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八十歲安葬。安穩的生活不好嗎?有人如是問。好是好,但安穩並不代表被生活殺死。
《從前慢》兩個版本,劉胡佚,劉歡都唱過。劉歡在春晚上唱過,好聽,不真。木心有壹句話: 從中國出發,向世界流亡,千山萬水,天涯海角,壹直流亡到祖國、故鄉。他把"歸來"看作是壹種流亡。劉歡成名早,在主流中呆習慣了,唱不出木心。劉胡佚可以,民謠歌手,本就是流亡的行吟詩人。
因為《去大理》,有了對大理的向往。喜歡的幾個作家都在大理,想去和野夫喝酒,想聽大冰講故事,想去洱海,有著僥幸。這是所有人奢侈的夢,卻窩在書房,談著天地。可憐的人,想出遠門,卻暈車不識路。
我喜歡民謠嗎?也許未來會有人告訴我答案。